全球餐饮支付场景与支付方案确认手册
面向餐饮服务商沟通与支付服务商对接
本手册用于统一确认餐饮支付场景、支付方案、资金结算、费用、终端设备、系统接口、运营责任及上线验收。国家卡中的已验证内容以卡内列出的一手来源及适用范围为准;费率、结算周期、特定服务商能力等仍须以合同、接口资料、账单和试点验证为准。
第 1 章 全球餐饮支付全景
1.1 手册的使用目标
支付方案不是“接一个付款按钮”或“配一台终端”。对餐饮商户而言,它至少同时影响顾客结账体验、门店履约节奏、资金到账、手续费、退款处理、日结对账和合规责任。本手册应在方案讨论开始时回答以下五个问题:
- 顾客在什么餐饮场景、以什么方式支付?
- 哪些系统和角色发起、执行、确认和记录交易?
- 钱从顾客到商户的路径、扣费时点、结算周期和异常责任分别是什么?
- 平台需要提供哪些标准能力,哪些应由国家或服务商配置?
- 上线后用什么交易、结算、账单和银行证据证明方案可运行?
1.2 支付对象与责任关系
| 对象 | 核心职责 | 必须确认的边界 |
|---|---|---|
| 顾客 | 选择支付方式、完成认证或确认、获得退款 | 顾客付款体验、支付凭证、争议入口 |
| 餐厅商户/品牌 | 销售餐食、履约、接受退款与对账 | 合同主体、结算账户、退款与争议责任 |
| 门店员工 | 发起收款、处理异常、交接班 | 收款权限、撤销/退款审批、现金与终端日结 |
| 餐饮 SaaS/POS | 维护订单、支付单、业务状态与审计轨迹 | 不直接保管敏感卡数据;明确支付状态来源 |
| 本地服务商/白标方 | 获客、部署、培训、一级支持或商业分润 | 是否代签、代运营、代结算或仅转售软件 |
| 支付网关/编排层 | 路由支付请求、回调、查询、统一状态 | 是否实际处理资金、Token 和终端指令 |
| 收单方/支付服务商 | 受理支付、风控、清算、结算或提供终端 | 覆盖范围、费用、结算、SLA、退款/拒付责任 |
| 发卡方、支付网络、钱包/银行 | 按各自网络规则审批、清算或记账 | 由支付服务商解释其对商户的影响,非平台自行假设 |
| 财务/税务系统 | 对账、入账、税票或发票关联 | 支付、税费、票据状态分别留痕 |
flowchart LR
C[顾客] -->|付款授权或确认| P[支付终端/线上收银台]
P -->|支付请求| PSP[支付服务商/收单方]
PSP <-->|审批与清算| N[支付网络、钱包或银行]
PSP -->|同步结果、异步通知、结算文件| S[SaaS支付编排/对账服务]
S -->|支付状态与凭证| O[餐饮订单/POS]
PSP -->|净额或毛额结算| BA[商户结算银行账户]
O -->|订单、退款、日结数据| F[门店与财务]图示表达的是通用信息和资金关系:订单系统应接收支付状态与凭证,支付服务商负责其合同中约定的交易和结算行为,财务以结算文件和银行入账完成核对。实际资金路径、信息路径、签约主体和数据边界必须在每个服务商合同与接口方案中单独确认。
1.3 五类关系必须分别确认
| 关系 | 应问问题 | 产出证据 |
|---|---|---|
| 商户关系 | 谁销售、签约、开通、培训、一级支持、终止服务? | 合同主体、服务说明、支持流程 |
| 资金关系 | 谁代收、谁扣费、谁结算、谁承担退款/拒付/准备金? | 资金流图、结算条款、结算单样例 |
| 产品/设备关系 | POS、桌边终端、自助机、扫码点餐、打印机由谁提供和维护? | 设备清单、集成说明、售后SLA |
| 数据/合规关系 | 谁接触卡数据、Token、身份资料、交易日志? | 数据流图、PCI/隐私责任说明 |
| 商业关系 | 软件费、硬件费、交易费、分润、市场补贴由谁承担? | 报价单、费率附录、分润规则 |
同一机构可以承担多个角色,但不得因为其自称“支付伙伴”“ISV”或“收单方”而推定其全部责任。
第 2 章 支付专业知识基础
2.1 支付方式与餐饮场景分类
| 分类 | 常见形式 | 餐饮产品关注点 |
|---|---|---|
| 现金 | 现金收款、找零 | 钱箱权限、班次现金差异、反洗钱/本地收款限制待确认 |
| 银行卡与非接触支付 | 插卡、挥卡、手机钱包、可穿戴设备 | 终端、签名/PIN、Tips、撤销、凭证和终端流水 |
| 二维码与电子钱包 | 顾客主扫、商户被扫、App跳转 | 金额/订单绑定、回跳丢失、结果查询、重复付款防控 |
| 账户到账户(A2A)/银行转账 | 即时转账、网银、银行App | 到账确认、付款人核验、不可逆性和退款路径 |
| 线上支付 | 托管收银台、支付链接、预订页、App内支付 | CNP风险、跳转回调、订单绑定、退款、隐私 |
| 非标准支付 | 礼品卡、储值、优惠券、企业挂账、房账 | 资金归属、余额、核销、过期、退款和会计口径 |
“门店内支付”并不必然属于卡在场(CP);“扫码”也不必然是线上或卡不在场(CNP)。支付服务商应按实际支付方式、终端类型、认证方式和其网络规则说明交易分类、费用和争议影响。
2.2 交易生命周期与关键控制点
sequenceDiagram
participant POS as POS/点餐系统
participant PAY as 支付终端或收银台
participant PSP as 支付服务商
participant C as 顾客
POS->>PAY: 创建支付会话(订单、金额、幂等键)
PAY->>C: 展示金额并请求付款
C->>PAY: 认证/确认支付
PAY->>PSP: 提交支付交易
PSP-->>PAY: 同步受理结果
PSP-->>POS: 异步通知或可查询状态
POS->>PSP: 结果未知、超时或冲突时主动查询
PSP-->>POS: 最终可确认交易状态
POS->>POS: 更新支付单、订单、凭证与审计记录控制原则如下:
- 创建支付单时锁定或校验待付金额;订单、支付单、支付方式、币种和金额必须可追溯。
- 同一笔业务支付以幂等键和支付单号防重;终端重试、回调重复、人工再次点击均不可造成重复扣款。
- 同步回执只能表示当前响应;网络、超时、终端故障或回调丢失时必须主动查询。
- 终端显示成功不自动等于餐饮订单已完成;订单更新以支付服务商可确认的最终状态及平台规则为准。
- 授权、扣款、撤销、退款、结算和银行到账都应保持独立记录。
2.3 支付、清算、结算和对账
| 概念 | 回答的问题 | 产品记录 |
|---|---|---|
| 授权 | 是否获得付款批准/额度? | 授权状态、授权参考号、有效期 |
| 扣款/确认 | 是否把款项确认为待清算收款? | Capture状态、金额、时间、渠道交易号 |
| 撤销 | 是否取消尚未最终结算的交易? | 撤销原因、原支付关联、结果 |
| 清算 | 机构间是否形成应收应付和费用? | 清算/批次参考,通常由服务商文件提供 |
| 商户结算 | 何时、以毛额或净额向哪个账户支付? | 结算批次、应结/实结、扣费、银行参考 |
| 银行到账 | 商户银行是否实际入账? | 银行流水、到账时间、失败原因 |
| 对账 | 各来源金额和状态是否一致? | 差异单、处理人、关闭证据 |
2.4 支付服务商报价模型与费用结构
支付服务商报价不是“交易费率”一个数字,而是一组把交易处理、收单、终端、资金结算、风险和运营服务打包或拆开的商业条款。产品、商务和财务首先要判断报价属于哪一种模型,再比较相同业务量下的总成本、资金可用性和经营约束。
| 报价模型 | 常见表达 | 费用透明度与波动 | 对餐饮商户的典型含义 | 必须确认的事项 |
|---|---|---|---|---|
| 固定综合费率 | 例如“每笔 X% + 固定金额” | 易理解;服务商通常承担或内部消化部分成本波动 | 适合希望快速预算、交易结构相对稳定的门店或服务商套餐 | 是否区分线下/线上、国内/跨境、卡种、钱包、退款和争议;固定金额按成功交易、尝试交易还是其他口径收取 |
| 分层费率 | 借记卡、信用卡、奖励卡、线上交易等分不同档位 | 表面简洁,但交易被归类到哪个档位会显著影响成本 | 需要避免“低起始费率”只覆盖少量实际交易 | 档位定义、可变更权、每个档位的历史交易占比,以及无法归类交易的处理 |
| 成本加成 / Interchange Plus / IC++ | 交换费 + 卡组织/网络费 + 服务商加价,可能另加固定单笔费 | 成本拆分较清楚;账单金额会随卡种、交易属性和网络成本变化 | 适合交易量较大、需要核验成本归因或希望谈判服务商加价的商户/服务商 | 交换费和网络费是否原样透传;加价是固定、百分比还是二者并存;账单能否逐笔还原;其他费用是否另计 |
| 订阅或会员套餐 | 月费/年费 + 较低交易费,可能含软件、报表或支持 | 总成本取决于交易规模和套餐使用率 | 适合多门店、终端较多或需要软件与支付一体化支持的服务商 | 套餐内含的交易量、终端、支持和功能;超量价格;合同期限、自动续约、提前解约和最低承诺 |
| 硬件补贴或交易绑定 | 低价/免费终端,搭配最低交易量、租赁期或指定收单 | 前期成本低,但长期交易成本和迁移成本可能较高 | 对首期设备投入敏感的门店有吸引力 | 设备归属、SIM/流量、维修换机、丢失损坏、退出后费用、终端是否可切换其他收单方 |
| 路由、聚合或多 PSP 方案 | 网关费/平台费 + 各 PSP、收单方实际费用 | 费用层级最多,但可获得本地方式覆盖或路由弹性 | 适合跨国白标平台、多个本地支付方式并存或需容灾的场景 | 谁决定路由;失败重试和降级规则;网关、通道、PSP 三层费用是否重复;各方对退款、结算和支持的责任 |
| 平台分润或服务商代理定价 | 商户费率中包含服务商/平台分成、实施或运营服务费 | 需将对商户报价与各方收入分配分别核对 | 适合白标服务商销售、代运营或支付合作模式 | 合同主体、分润计算基数、结算与开票主体、退款/拒付后的负分润和审计权限 |
IC++ 只是“成本加成/透明拆分”模型的一种常见表达,不是全球默认方案,也不是服务商费用的全部。 无论使用哪种模型,都不能只问“费率多少”,而要将每笔交易、每台设备、每个结算周期和每项异常服务的费用还原到可验证的账单口径。
2.5 解读报价时必须拆开的六层
- 交易层:百分比费、固定单笔费、最低收费、拒绝交易是否收费,以及线下、线上、扫码、转账、钱包等是否分别计价。
- 网络与支付方式层:卡种、卡组织/网络、发卡地、币种、跨境属性、A2A、本地二维码或钱包是否影响费用与可用性。
- 硬件与接入层:终端采购/租赁、ECR/网关、SIM 或网络、认证、安装、维修、换机和 API/报表费用。
- 资金与结算层:毛额或净额结算、扣费时点、结算频率、最低结算额、提现/加急、失败打款、准备金和风险留存。
- 异常与风险层:撤销、退款、部分退款、拒付、争议申诉、欺诈筛查、人工审核、冻结和证据服务是否额外收费。
- 合同与商业层:起止日期、最低月费或交易承诺、涨价机制、自动续约、提前解约、服务等级、地域/门店扩展和白标分润条款。
2.6 报价比较的最小输入与输出
在未取得正式报价附件、费率定义、结算规则和至少一份脱敏账单样例前,平台不能将“低费率”“快速到账”或“免费终端”写入对商户的方案承诺。比较必须以同一组输入完成:
- 目标门店数、收银点和终端数量;
- 月交易额、交易笔数、客单价及高低峰特征;
- 现金、银行卡、钱包、二维码、转账、储值和线上支付的预计占比;
- 堂食、桌边、外带、自助机、扫码点餐、预订订金和外卖的交易结构;
- 退款率、争议率、跨境/外币比例及所需支持等级;
- 商户、服务商和平台分别承担或获得的费用、补贴和分润。
输出不能只是一张费率对比表,而应至少包括:年度总成本区间、费用波动来源、资金可用时间、设备与合同锁定成本、异常处理成本、责任方,以及尚未被合同或账单证据覆盖的风险项。
第 3 章 餐饮行业支付场景地图
3.1 场景优先于支付方式
支付方案首先按餐饮动作确认,不按“支付渠道列表”直接落地。每个场景至少记录:参与角色、发起时点、应付金额构成、允许的支付方式、终端/线上入口、成功后业务动作、失败与未知结果处理、退款方式、票据、对账归属。
| 场景组 | 关键场景 | 必须确认的餐饮规则 |
|---|---|---|
| 堂食 | 收银台结账、桌边支付、并台/转台后结账、分单/AA/混合支付 | 服务费/小费、多人分摊、部分付款、桌台与账单关系 |
| 快餐/外带 | 柜台先付、自助机支付、取餐码 | 高峰吞吐、支付成功才下单/出单、缺货退款 |
| 扫码点餐 | 桌码、店码、支付链接、追加点单 | 顾客身份/桌台校验、追加合单、回跳丢失、重复支付 |
| 预订与订金 | 订位订金、预授权、套餐/活动预付 | 取消/no-show、改期、订金抵扣、退款规则 |
| 外卖与配送 | 自营在线支付、平台代收、到付、骑手代收 | 配送费、平台佣金、缺货/拒收、配送失败退款 |
| 会员/营销 | 储值、礼品卡、优惠券、积分抵扣 | 余额归属、促销出资方、过期、原路退款与余额退款 |
| 企业与例外 | 企业挂账、房账、员工餐、离线人工登记 | 授信/审批、后续收款、账龄、审计 |
3.2 混合支付的金额守恒
一笔餐饮账单可能由商品、折扣、税费、服务费、小费、舍入和订金抵扣共同组成。平台应能保留每个金额事件及其来源,至少满足:
应收总额 = 商品金额 - 折扣 + 税费 + 服务费 + 小费 ± 舍入 - 可抵扣预付款
应收总额 = 各支付方式成功金额 + 合法挂账金额 + 合法余额抵扣金额
具体税费、服务费、小费和舍入是否参与计费、是否可退款、能否由顾客承担,均是国家、合同和商户配置问题,不能设为全球默认。
3.3 场景的最小异常集
每一场景至少演练:
- 顾客取消或超时;
- 已扣款/已授权但POS未得到结果;
- 回调延迟或重复;
- 顾客再次支付导致潜在重复扣款;
- 订单金额在支付前后变化;
- 网络中断、终端故障或支付方式切换;
- 部分退款、全额退款、原支付方式不可用;
- 门店营业日切换、终端批次和服务商结算批次不一致。
第 4 章 餐饮支付方案设计
4.1 当前平台支付网关方案与边界
我们作为餐饮 SaaS 软件模板商,提供统一的支付网关能力:餐饮服务商可将支付能力作为其软件方案的一部分销售和运营,而平台负责标准化订单、支付单、交易状态、查询、退款、对账和审计边界。
当前能力不是让每个门店分别直连支付服务商,也不是由 POS 按支付方式自由挑选渠道;而是以餐饮服务商为支付合作配置与运营主体。
| 能力对象 | 当前平台能力 | 责任边界 |
|---|---|---|
| 支付服务商配置 | 一个餐饮服务商可配置 1 至多个支付服务商,形成该服务商可使用的候选支付服务商集合 | 配置仅在该服务商租户内生效,不影响其他服务商;各支付服务商的合同、市场、商户类型和能力仍须分别核验 |
| 当前生效服务商切换 | 支持在服务商范围内切换当前生效的支付服务商,并记录生效时间、操作者、影响范围和历史交易快照 | 切换只影响切换后新建的支付单;已创建支付、退款、结果未知和待结算交易必须继续按原支付服务商查询和处理 |
| 按支付方式路由 | 当前不支持“银行卡走 PSP A、二维码走 PSP B、钱包走 PSP C”这一类按支付方式分别选择不同渠道的路由 | 该能力属于后续网关编排扩展;在实现前,不得通过配置或前端文案承诺多渠道按方式自动分流或故障切换 |
| 商户进件与支付方式管理 | 餐饮服务商在伙伴平台完成商户进件、开户/KYC 跟进、商户支付方式开通/停用及相关资料管理 | 伙伴平台是进件与支付方式管理的业务操作入口;餐饮 SaaS 需使用已确认的商户与支付方式状态,不替代支付服务商的审核或开户决策 |
| 餐饮 SaaS 网关 | 接收服务商已生效的支付合作配置,创建支付单,调用对应服务商/支付服务商能力,并统一沉淀状态、凭证、退款和对账数据 | 不代替支付服务商持有资金、完成 KYC 审核或定义支付方式可用性;具体资金流、费率、结算与合规责任以合同和伙伴平台资料为准 |
当前方案的核心是:服务商级多 PSP 候选配置 + 服务商级生效 PSP 切换 + 伙伴平台进件与支付方式管理 + SaaS 统一交易编排。
推荐的最小实施顺序是:
- 标准化订单、支付单、退款、对账对象和状态;
- 建立服务商与支付服务商的一对多配置,以及当前生效服务商的版本化切换;
- 打通伙伴平台的商户进件状态、商户标识和支付方式开关;
- 接入首期支付服务商的终端或线上支付能力,并按原服务商保留历史交易查询与退款路径;
- 后续再建设按支付方式、币种、场景或故障策略进行多渠道路由的网关编排能力。
4.2 线上线下一体化设计准则
- 同一订单可关联多笔支付、退款和调整,但所有关联关系必须可追溯。
- 线上、收银台、桌边、自助机可以使用不同入口;统一的是支付单、状态、凭证、退款和对账规则,而不是强制同一终端。
- 支付成功不自动代表出餐、配送完成、发票已开或会员权益已发;各业务事件应独立触发并可补偿。
- 当前支付合作方选择以服务商范围配置和切换为准;商户进件与支付方式开关以伙伴平台的已确认状态为准。未来若开放按支付方式、币种、场景或故障策略的多渠道路由,应新增独立配置模型和验收,不得复用当前服务商级切换语义。
第 5 章 费用、定价与商户收益
5.1 费用确认框架
与支付服务商讨论费用时,应要求一张“费用地图”,而非只拿到一个百分比报价。
| 费用类别 | 需要确认的字段 | 财务/产品影响 |
|---|---|---|
| 交易费用 | 百分比、固定费、计费基数、适用交易类型 | 毛利测算、支付方式路由、商户报价 |
| 网络/交换相关费用 | 是否透传、账单明细、调整机制 | IC++核验、成本波动解释 |
| 退款/撤销费用 | 收费条件、退费规则、到账时效 | 退款政策、客服成本、费用预提 |
| 争议费用 | 每笔处理费、资金冻结、申诉支持 | 风控、证据管理、商户风险 |
| 终端与硬件费用 | 采购/租赁、维修、流量、替换、违约 | 门店上线成本、资产管理 |
| 结算和资金费用 | 加急、跨境、换汇、提现、失败打款 | 现金流与结算账户管理 |
| 平台/增值费用 | 网关、月费、报表、风控、最低消费 | 商业套餐与对账 |
5.2 商户方案比较方法
比较方案应基于商户真实或预估结构:月交易额、交易笔数、客单价、支付方式占比、线上线下占比、退款/争议率、门店与终端数、结算币种、服务支持要求。输出应同时包含:
- 费用测算的输入和假设;
- 不同支付方式下的单笔和总成本;
- 资金到账、运营复杂度和顾客体验差异;
- 不能从报价中确认的项目及待索取账单证据;
- 服务商、平台与商户各自承担的费用和收入。
5.3 顾客附加收费的处理
是否可将特定支付成本、服务费或现金折扣展示给顾客,涉及本地法律、支付网络规则、商户合同和消费者沟通。平台仅提供可配置的金额、展示、票据和审计能力;启用条件必须由目标国家的合规负责人、支付服务商和商户共同确认。
第 6 章 资金流、结算与财务对账
6.1 先问清“钱什么时候归谁”
| 阶段 | 核心问题 | 所需证据 |
|---|---|---|
| 顾客支付 | 付款是否成功、金额是多少、由谁确认? | 交易结果、渠道参考号、支付凭证 |
| 服务商处理 | 是否扣除费用、是否进入待结算余额、是否冻结? | 支付服务商交易明细、费用明细 |
| 商户结算 | 哪个主体收到款项、毛额/净额、何时打款? | 结算单、打款批次、结算规则 |
| 银行到账 | 商户账户是否到账、失败如何重发? | 银行流水、失败/重试记录 |
| 财务入账 | 订单、支付、退款、费用、结算是否一致? | 对账报告、差异单、会计凭证 |
结算表述需统一使用约定的营业日、时区、截单时间和工作日口径。T+N 本身不足以说明资金何时可用;必须补充起算点、节假日规则、结算频率、准备金、打款失败处理和结算币种。
6.2 餐饮日结与支付结算不能混同
- 门店班次/营业日日结:门店按班次或营业日汇总订单、现金、终端交易和人工差异。
- 支付终端批次:终端或服务商可能按其批次归集交易。
- 服务商结算批次:支付服务商按合同规则扣费和打款。
- 银行到账日:商户银行实际入账时间。
- 财务关账:财务以规则确认收入、费用、退款、税费和差异。
这些批次可不同。产品需要能在同一笔交易上同时记录营业日、交易时间、终端批次、服务商结算批次和银行到账参考。
6.3 对账最小闭环
对账至少覆盖订单、支付、退款、结算、银行流水和费用账单六类来源。差异应按金额、状态、时间、币种、门店、支付方式、渠道参考号和结算批次定位;每条差异记录应有责任方、处理动作、证据附件和关闭结论。
第 7 章 退款、撤销、拒付与异常处理
7.1 撤销和退款的业务边界
| 动作 | 适用时点 | 对顾客/资金的含义 | 餐饮常见触发 |
|---|---|---|---|
| 撤销/冲正 | 通常在最终结算前,具体以服务商能力为准 | 尝试取消原支付/授权 | 收银员发现输错金额、顾客当场改支付方式 |
| 全额退款 | 原支付已成功后 | 将原交易金额全部返还 | 整单取消、顾客投诉、无法履约 |
| 部分退款 | 原支付已成功后 | 返还某部分金额并保留余款 | 缺货、菜品漏做、部分取消 |
| 非原路处理 | 原渠道不能退或经规则允许时 | 风险和合规要求更高 | 必须由国家/合同规则确认,保留审批证据 |
退款不仅是支付动作,还应明确影响订单、税费、服务费、小费、优惠分摊、库存、会员权益、票据/发票和报表。任何自动退款规则都应有金额上限、审批权限和审计日志。
7.2 拒付与争议
拒付/争议是支付方或顾客对已发生交易提出异议并按网络或服务商规则处理的过程。餐饮系统至少应保留可定位的订单、金额、时间、门店、桌台/取餐/配送信息、支付凭证、退款记录、员工操作和顾客沟通记录。实际证据要求、时限和资金影响必须以目标支付服务商规则为准。
7.3 结果未知和重复支付处置
当收银台、终端、网关或网络任何一方出现超时,系统不得直接推断失败后重新扣款。标准处置如下:
- 将支付单标记为“结果未知/待确认”,锁定其与订单的关联。
- 基于支付单号、幂等键、终端流水或渠道参考号查询支付服务商最终状态。
- 若已成功,补写支付凭证并完成订单支付状态。
- 若已失败或已撤销,按权限允许顾客改用其他方式支付。
- 若短期仍无法确定,生成异常任务;人工根据服务商结果和顾客证明处理。
- 若确认重复扣款,先确定原交易和重复交易,再按合同与商户规则撤销或退款,完整记录原因和证据。
7.4 本章交接
- 给第 8 章:系统需支持支付单、幂等、回调、主动查询、原始状态、终端流水、退款和对账批次。
- 给第 9—11 章:国家/支付服务商访谈必须逐项确认支付方式、资金流、费用、结算、退款、争议、终端和数据责任。
- 给第 12—13 章:能力应按平台标准/国家配置/服务商定制划分;上线验收必须覆盖支付成功、结果未知、撤销、退款、结算和对账。
附录 A:支付术语表(摘要)
| 术语 | 定义 | 禁止混同 |
|---|---|---|
| 订单 | 餐饮消费及履约容器 | 不等同支付交易 |
| 支付单 | 针对订单应付金额建立的支付尝试和状态容器 | 不等同结算单 |
| 授权 | 支付方式批准交易请求的阶段 | 不等同扣款/结算 |
| 撤销 | 取消尚未最终结算的支付或授权 | 不等同退款 |
| 退款 | 对成功交易返还金额 | 不保证即时到账 |
| 清算 | 支付机构间形成应收应付的过程 | 不等同商户到账 |
| 结算 | 向商户约定账户打款或可用余额结转 | 不等同银行已到账 |
| 对账 | 比较订单、支付、退款、结算、费用和银行流水 | 不等同日结 |
| Token | 代替敏感支付数据的受控标识 | 不代表可跨服务商通用 |
| 幂等键 | 防止同一业务请求重复执行的唯一标识 | 不替代结果查询 |
附录 C:餐饮支付场景编号体系
| 编号前缀 | 场景组 | 示例 |
|---|---|---|
| CP | 收银台/桌边卡在场支付 | CP-01 柜台全额支付;CP-02 桌边小费支付 |
| KP | 自助点餐机支付 | KP-01 自助机先付下单;KP-02 自助机支付结果未知 |
| OP | 线上/扫码支付 | OP-01 桌码在线支付;OP-02 支付链接预订订金 |
| DP | 配送与外卖支付 | DP-01 自营外卖在线支付;DP-02 到付记录 |
| MP | 会员、储值与营销支付 | MP-01 储值充值;MP-02 礼品卡核销+补差 |
| BP | 企业/特殊结算 | BP-01 企业挂账;BP-02 房账 |
| XR | 跨场景异常与对账 | XR-01 结果未知查询;XR-02 重复支付;XR-03 结算差异 |
场景编号用于需求、接口测试、上线验收和问题单关联;编号不代表支付服务商能力已经具备。
附录 F:资金流、结算流、信息流确认样例
| 流 | 必须说明 | 服务商应提供的证据 |
|---|---|---|
| 信息流 | 订单如何创建支付单、终端/线上入口如何发起、同步/异步结果如何回传、未知结果如何查询 | API/SDK文档、回调说明、状态码、测试环境 |
| 资金流 | 顾客资金进入哪里、谁代收、何时扣费、谁承担退款和拒付 | 合同资金条款、资金流图、结算账户说明 |
| 结算流 | 截单、营业日、批次、毛额/净额、准备金、打款和失败重试规则 | 结算规则、结算单样例、银行打款样例 |
| 对账流 | 订单、支付、退款、费用、结算和银行流水如何关联 | 交易明细、费用账单、结算文件、字段字典 |
本部分承接第 1—7 章已定义的参与方、支付生命周期、金额事件与主状态,说明平台应如何把支付能力接入餐饮订单、终端、线上点餐和财务运营流程。本文中的接口、字段、事件与测试项为平台基线;支付服务商的具体协议、原生状态、认证流程和支持边界均应以其书面材料为准。
第 8 章 系统、设备与接口对接
8.1 落地结论:以“订单—支付单—渠道交易”三层模型承接全部支付
平台不应把“订单已支付”直接写入订单记录,也不应以终端页面提示或单次接口响应作为唯一事实来源。建议至少保留以下三层对象,并使用稳定的关联编号:
| 层级 | 对象 | 负责回答的问题 | 平台规则 |
|---|---|---|---|
| 餐饮业务层 | 订单、账单、应收项 | 顾客为何支付、需要支付多少、是否已可履约 | 订单金额由菜品、优惠、税费、服务费、小费等组成;不将渠道状态覆盖金额明细 |
| 平台支付层 | 支付单、退款单、支付尝试 | 对哪一笔应收发起了何种支付动作、当前业务状态为何 | 一笔订单可对应多笔支付单;一笔支付单可包含多次支付尝试,但金额与可退款额必须受控 |
| 支付渠道层 | 渠道交易、终端流水、渠道退款、结算记录 | 渠道实际返回了什么、能否查询、何时进入结算 | 保留原始状态码、交易参考号、终端流水号、应答摘要和结算批次号;不得只保存“成功/失败” |
关键规则
- 支付单的应付金额、已支付金额、可退金额和未结金额应可独立计算,避免由订单总状态反推金额。
- 订单可处于“部分支付”或“待补款”等业务状态;这不改变统一支付主状态的语义,具体映射由订单域定义。
- 一笔渠道支付成功不自动表示订单可以出餐、发票可以开具或商户已经结算;这些事件应由各自的业务规则决定。
- 对现金、挂账、礼品卡等非网关方式,也应创建可追溯的支付单;但其凭证类型、审批和对账证据可与电子支付不同。
8.2 参考系统边界与事件闭环
sequenceDiagram
participant C as 顾客
participant P as POS/点餐端
participant O as 订单与支付平台
participant G as 支付网关/服务商
participant T as 支付终端或支付页
participant R as 对账与运营台
C->>P: 确认支付方式与金额
P->>O: 创建或复用支付单
O->>G: 发起支付尝试
G->>T: 展示或执行支付
T-->>G: 终端/顾客操作结果
G-->>O: 同步结果或受理回执
alt 已获得明确结果
O-->>P: 更新支付主状态
else 超时、回调缺失或结果不完整
O-->>P: 标记结果未知,禁止再次扣款
O->>G: 按渠道交易号主动查询
G-->>O: 返回最终或仍待处理状态
O-->>P: 更新状态或进入人工处理
end
G-->>O: 异步通知、退款或结算信息
O->>R: 留存事件、差异和待处理项- POS/点餐端负责展示可操作状态和防止用户重复发起;订单与支付平台负责幂等、状态映射、金额守恒及审计留痕。
- 支付终端、支付页或服务商同步响应只构成一个证据来源。缺少最终结果、回调未到达或响应冲突时,平台必须标记“结果未知”并查询闭环。
- 支付服务商负责其已约定的渠道执行、状态查询和事件通知;其具体 SLA、离线能力、终端连接方式及字段以合同和接口文档为准。
- 此图不表达资金结算关系;清分、商户结算和银行到账应沿用第 6 章的独立状态与证据。
8.3 终端、POS 与点餐端的集成规则
8.3.1 终端集成模式与待确认边界
| 集成模式 | 平台可承担的职责 | 必须向支付服务商确认 | 上线证据 |
|---|---|---|---|
| POS 发起、终端受理 | 下发金额、关联支付单、接收结果、打印或展示凭证 | 终端寻址、连接协议、金额是否可被修改、超时与撤销能力 | 终端支付日志、平台支付单、终端凭证及订单关联一致 |
| ECR/本地网络集成 | 发起本地指令、检测断连、处理本地返回 | 网络拓扑、终端配对、重连、密钥及软件升级责任 | 断网、重连、重复指令和换机测试记录 |
| 云端终端编排 | 创建远程支付请求、订阅事件、查询最终结果 | 设备注册、在线状态、终端选择、事件重放和设备租户隔离 | 云端请求记录、异步事件、查询结果与设备归属证明 |
| 扫码/支付页 | 创建支付会话、跳转或展示二维码、回跳与通知处理 | 支付会话有效期、回跳参数、通知签名、顾客取消和过期规则 | 支付页记录、通知验签日志、结果未知闭环记录 |
| 自助点餐机 | 订单锁价、设备态管理、支付结果驱动取餐流程 | 终端嵌入方式、顾客交互限制、无人值守故障处理 | 自助机支付、取消、卡顿恢复和人工接管记录 |
8.3.2 终端成功不等于订单最终确认
终端显示成功、打印签购单、终端返回批准码,均可能是重要证据,但不应绕过平台支付状态机。平台应同时满足:
- 终端请求必须携带或可回查到支付单号、订单号、金额、币种、门店和终端标识。
- 平台收到明确成功时,先校验金额、币种、关联关系和幂等键,再写入“已支付”或“已授权”等主状态。
- 终端成功但平台未拿到可验证结果时,支付单进入“结果未知”;收银员界面显示“请等待确认/联系门店处理”,而不是提示再次付款。
- 终端失败不必然说明顾客未被扣款;若存在超时、断网或渠道响应不完整,也应按“结果未知”处理并查询。
- 终端交易凭证、签名/持卡人验证信息的留存范围、可见性和保存期限,应由支付服务商合同及适用合规要求确认;平台不应自行存储不必要的敏感支付数据。
8.3.3 设备和门店管理最小控制项
| 控制项 | 平台或服务商需记录的内容 | 责任主体 | 验收证据 |
|---|---|---|---|
| 设备主数据 | 终端标识、型号、序列号/资产号、门店、租户、状态 | 支付服务商提供信息;平台绑定业务归属 | 设备清单与门店绑定记录 |
| 设备生命周期 | 发放、激活、停用、换机、维修、遗失、退回 | 设备管理责任方 | 状态变更日志与授权记录 |
| 终端归属隔离 | 租户、品牌、商户、门店、收银点的归属关系 | 平台 | 越权访问及跨门店发起测试 |
| 配对与路由 | POS/自助机可使用的终端范围、默认与备选规则 | 平台配置;服务商确认技术限制 | 终端选择与错误路由测试 |
| 故障降级 | 终端不可用、网络中断、人工收款、延迟确认后的操作指引 | 服务商运营;平台提供状态与权限支持 | 门店 SOP、演练记录和异常工单 |
8.4 接口、事件与状态一致性
8.4.1 支付接口的最小能力集合
接口名称仅描述逻辑能力,不预设任何支付服务商的实际 API 路径或字段。
| 能力 | 平台输入/输出重点 | 必要控制 | 验收证据 |
|---|---|---|---|
| 创建支付单 | 订单关联、金额、币种、支付方式候选、过期时间 | 金额锁定、幂等创建、权限校验 | 重复提交只生成一个有效支付单 |
| 发起支付尝试 | 支付单号、渠道、终端/会话标识、幂等键 | 同一支付单的并发控制和金额校验 | 重放请求不产生重复扣款 |
| 查询支付结果 | 平台支付单号、渠道交易号或终端流水号 | 查询频率、授权、查询结果留痕 | 结果未知可闭环至明确状态或人工队列 |
| 接收异步通知 | 渠道交易号、原始状态、金额、签名/来源信息 | 验签、去重、乱序处理、审计 | 重复/乱序通知不改变最终金额 |
| 撤销 | 原支付引用、操作原因、操作者 | 仅允许适用的未最终化交易;结果需查询 | 撤销成功与支付状态、订单金额一致 |
| 退款 | 原支付引用、退款金额、退款原因、退款单号 | 累计退款不超过可退金额;幂等与审批 | 全额、部分、多次、重复退款测试 |
| 交易/结算导入 | 交易明细、费用、结算批次、到账参考 | 文件版本、字段完整性、重复导入防护 | 导入记录可回链至原支付与结算批次 |
8.4.2 事件处理规则
- 先验证身份与完整性:通知来源、签名或约定认证方式不通过时,不更新支付状态;记录安全事件并进入可处理队列。
- 按事件去重:以渠道事件标识、渠道交易号、事件类型和有效载荷摘要等组合识别重复通知;具体主键以渠道文档为准。
- 允许乱序到达:不能以“最后收到的消息”覆盖更终态的结果。平台应按状态转换规则、事件发生时间和渠道版本号(如有)判定。
- 保存原始证据:保存原始状态码、事件时间、接收时间、请求/响应追踪号和脱敏后的关键载荷摘要,供对账和争议处理使用。
- 结果未知优先查询:超时、网络错误、回调缺失、金额不匹配或状态冲突时,禁止通过再次扣款“解决”问题;先查询,仍不能确定时转人工。
- 业务副作用后置:出餐、积分发放、发票开具、交付完成等动作应订阅已确认的业务事件,且必须具备幂等控制。
8.5 安全、数据与权限边界
平台设计的目标是最小化接触支付敏感数据,而不是自行解释或替代适用的支付合规要求。具体卡数据环境、责任分配、审计范围、数据保留期和跨境处理限制,均为待支付服务商、合同和适用法规确认项。
| 范围 | 平台基线 | 不应由平台默认假设 | 验收证据 |
|---|---|---|---|
| 敏感数据最小化 | 只保存业务所需的脱敏标识、Token 或渠道引用;限制日志内容 | 不保存或展示完整卡号、敏感认证数据的具体义务范围 | 数据字典、日志脱敏扫描、权限审查 |
| 访问控制 | 按租户、品牌、商户、门店、岗位和操作类型授权 | 所有角色均可查看全量交易或退款 | 权限矩阵、越权测试、操作审计 |
| 密钥与凭证 | 使用受控的密钥/凭证存储、轮换和最小权限访问 | 将渠道密钥写入客户端、配置文件或普通日志 | 配置审计、轮换记录、代码与部署检查 |
| 通知与接口安全 | 验签、时间戳/重放防护、来源控制及失败告警 | 仅依赖公网来源地址或前端回传作为成功凭据 | 伪造通知、重放通知和签名失败测试 |
| 审计追溯 | 记录金额变动、操作人、时间、原因、原始/新状态 | 以可修改的前端显示代替审计日志 | 审计日志抽样、不可抵赖性与查询测试 |
8.6 第 8 章验收证据最小包
在接入一个支付渠道、终端集成方式或线上支付方式前,至少收集以下证据,不以“接口已联调”替代实际可运营证明:
| 证据类别 | 最小内容 | 责任方 | 状态 |
|---|---|---|---|
| 接口依据 | 版本号、能力清单、状态码、签名/认证、限流与错误码说明 | 支付服务商 | 待填写 |
| 商业与责任依据 | 合同主体、支持范围、工单/SLA、退款与争议责任 | 服务商与支付服务商 | 待填写 |
| 终端依据 | 已测试的设备/固件/连接模式、门店归属和故障处理方式 | 支付服务商与实施方 | 待填写 |
| 交易证据 | 成功、失败、结果未知、查询恢复、撤销、退款的脱敏流水 | 技术与测试方 | 待填写 |
| 对账证据 | 交易明细、退款明细、结算/费用文件样例及字段映射 | 财务与支付服务商 | 待填写 |
| 安全证据 | 凭证管理、日志脱敏、通知验签、权限隔离测试记录 | 技术与安全责任方 | 待填写 |
本章交接
- 供第 12 章复用:订单—支付单—渠道交易三层模型,及“标准能力/配置/定制”应分别落在支付单、渠道路由、设备和权限层的原则。
- 供第 13 章及附录 I 复用:结果未知查询闭环、事件去重与乱序处理、终端与门店绑定、退款金额上限、对账文件导入均为必验场景。
- 供第 9—11 章外部确认复用:终端集成模式、通知/查询能力、结算文件字段、安全责任和支持边界均须向支付服务商逐项确认。
- 待确认项:具体支付方式的原生状态映射、终端联网/离线机制、回调重试语义、敏感数据边界、设备认证和运维责任。
第 12 章 平台能力边界与配置模型
12.1 落地结论:稳定内核标准化,市场规则和商业合作关系参数化
全球餐饮支付平台不应将单一国家、单一收单方或单一服务商的做法写成平台默认。推荐采用四层边界:
| 能力层 | 定义 | 典型内容 | 变更控制 |
|---|---|---|---|
| 平台标准能力 | 任一支付接入都应遵循的业务与技术内核 | 支付单、金额守恒、主状态机、幂等、审计、查询闭环、权限隔离 | 平台版本治理;变更需评估全部接入方 |
| 国家/地区配置 | 因目标市场或币种而变化,且需由证据确认的规则 | 可用币种、金额精度、支付方式展示、文案、票据字段、时区、合规提示 | 国家配置包;需记录证据、适用范围和生效版本 |
| 服务商定制能力 | 因白标服务商商业模式、支持组织或产品组合而变化的能力 | 品牌展示、候选支付服务商集合、当前生效支付服务商、伙伴平台进件入口、服务台、分润展示、硬件套餐 | 服务商租户配置;不影响其他服务商 |
| 商户/门店运营配置 | 商户经营方式和门店设备布局导致的差异 | 已开通支付方式的可见性、终端绑定、小费/服务费开关、退款审批、日结时间 | 商户/门店授权配置;支付服务商审核和支付方式开通结果以伙伴平台为准;需留审计与生效时间 |
边界判定规则
- 如果变更会改变交易状态、金额守恒、审计或租户隔离,优先作为平台标准能力治理,不允许由门店临时覆盖。
- 如果变更依据是国家法规、市场习惯、支付渠道或币种限制,应建模为国家/地区配置,并附证据状态与适用范围,不能在代码中硬编码。
- 如果变更来自服务商合同、支持模式或白标商业选择,应建模为服务商定制能力;是否可售、可见、可配置须受租户权限约束。
- 如果变更仅影响个别商户/门店的日常经营,应由商户/门店配置承接,并支持生效时间、审批和回滚策略。
12.2 配置对象与继承优先级
建议采用显式覆盖关系:平台默认 → 国家/地区 → 服务商 → 品牌/商户 → 门店 → 订单/支付单快照。支付单创建后,关键配置应快照化,避免后续改配置追溯不清。
| 配置对象 | 关键字段示例 | 允许覆盖层级 | 生效与追溯要求 |
|---|---|---|---|
| 支付方式目录 | 方式编码、展示名称、多语言、启用状态、适用交易类型 | 国家、服务商、商户、门店 | 保存启停原因、证据来源、配置版本 |
| 服务商支付服务商选择(当前) | 候选支付服务商、当前生效服务商、生效范围、生效时间、伙伴平台配置引用 | 服务商 | 支付单保存实际支付服务商和配置版本快照;切换不改写历史交易 |
| 按支付方式多渠道路由(后续能力) | 支付方式、渠道标识、优先级、备选规则、适用币种/终端 | 待单独设计并完成授权、风控、对账和回滚验证后确定 | 当前不可配置、不可对外承诺;不得将服务商级切换解释为按方式路由 |
| 金额规则 | 支持的金额精度、最小/最大限制、舍入策略、币种 | 国家、服务商(仅在允许范围内) | 创建支付单时校验并保存快照 |
| 终端配置 | 终端归属、收银点、可用方式、默认/备选、状态 | 服务商、商户、门店 | 设备变更需审计;历史交易保留原设备关联 |
| 退款控制 | 可退期限、审批角色、部分退款策略、退款原因字典 | 国家、服务商、商户 | 不得突破渠道能力或合同约束;记录审批轨迹 |
| 小票与顾客文案 | 品牌、语言、门店信息、支付提示、参考号展示 | 国家、服务商、商户、门店 | 与交易快照关联,防止历史小票被重绘 |
| 对账与报表 | 营业日、文件映射、科目/维度、差异阈值 | 国家、服务商、商户 | 配置版本可回溯,差异处理可审计 |
12.3 多租户、白标与权限边界
| 维度 | 设计要求 | 不可接受的设计 | 验收信号 |
|---|---|---|---|
| 数据隔离 | 租户、服务商、品牌、商户、门店与交易数据具有明确归属 | 通过前端筛选代替服务端数据隔离 | 越权查询、导出、退款、设备操作均被拦截 |
| 白标体验 | 服务商品牌、文案、支持入口可配置,不改变支付内核 | 将一个服务商的支付渠道、费率或规则暴露给其他服务商 | 以不同服务商账号验证品牌与可见渠道隔离 |
| 角色权限 | 收银员、店长、财务、服务商运营、平台管理员按最小权限操作 | 收银员可无审批退款或查看其他门店结算数据 | 权限矩阵、审批日志和负向测试 |
| 责任路由 | 交易、设备、对账、商户开户等工单可定位到责任主体 | 所有异常都流向平台技术团队 | 异常工单含租户、门店、渠道、责任队列和时限 |
| 配置发布 | 配置审核、灰度、生效范围、回滚和版本号清晰 | 直接在线修改并影响进行中的交易 | 变更单、快照、灰度和回滚演练记录 |
12.4 支付配置上线前的决策记录
每次新增国家、服务商、渠道、支付方式或终端集成,均应形成一条可审计的配置决策记录。
| 字段 | 填写要求 |
|---|---|
| 决策编号 | 唯一编号,可关联需求、合同、工单和发布单 |
| 目标范围 | 租户、国家/地区、服务商、品牌、商户、门店、终端或线上入口 |
| 配置对象 | 支付方式、路由、终端、退款、对账、文案、权限等 |
| 变更内容 | 新增/修改/停用及关键字段前后值 |
| 业务原因 | 对应的餐饮经营动作或服务商运营诉求 |
| 证据状态 | 已验证 / 待验证;附合同、接口、账单、监管资料或测试编号 |
| 责任人 | 产品、技术、实施、财务、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的明确责任 |
| 风险与回滚 | 对进行中支付、退款、结算、门店运营的影响及回滚条件 |
| 验收条件 | 需要通过的接口、终端、对账、权限、运营证据 |
| 生效信息 | 发布版本、生效范围、生效/失效时间、审批与审计记录 |
本章交接
- 供第 13 章复用:每项上线能力应按平台标准、国家/地区配置、服务商定制、商户/门店运营配置四层验收,并验证配置快照和回滚。
- 供第 9—11 章外部确认复用:国家与服务商差异的所有事实均应进入配置记录,且附合同、接口、账单、监管资料或测试证据,而非作为默认规则。
- 供附录 H 复用:支付单应保存路由、金额、终端、文案和权限相关关键配置快照;历史交易不可被后续配置覆盖。
- 待确认项:国家配置来源与维护责任、服务商可自行配置的边界、配置审核人、紧急停用渠道的授权流程。
第 13 章 实施、验收与上线运营
13.1 落地结论:上线以“可收款、可恢复、可退款、可对账、可运营”为完成条件
支付方案上线不是完成一次接口调用,也不是终端出现成功页面。任何渠道或门店组合,至少应证明以下五项闭环:
- 顾客可在目标餐饮场景完成支付,且订单与支付金额关联正确。
- 超时、断网、回调缺失或重复操作时,平台不会重复扣款,并能将“结果未知”查询至明确结果或人工处理。
- 授权、扣款/确认、撤销、退款等适用交易动作能被正确记录、限制和追溯。
- 交易、退款、结算和费用信息可进入对账流程;支付成功、商户结算、银行到账和财务对账不混为同一状态。
- 门店、服务商、支付服务商和平台的支持责任、权限、证据和升级路径已被演练。
13.2 分阶段实施门禁
| 阶段 | 核心目标 | 必须完成的输入 | 放行条件 | 不满足时的处理 |
|---|---|---|---|---|
| 1. 方案确认 | 固化范围与责任 | 目标餐饮场景、合同主体、支付方式、资金/结算确认项、责任矩阵 | 未决项有负责人和截止条件;无将待验证事项写成既定能力 | 停留在方案阶段,不排定生产上线 |
| 2. 技术接入 | 建立可追溯调用链 | 接口文档、测试凭证、状态映射、字段映射、设备清单 | 创建、查询、通知、撤销/退款等适用能力可测试 | 补齐接口差异与错误处理,不以 mock 代替验证 |
| 3. 场景联调 | 验证餐饮业务联动 | POS/点餐端、订单、终端/支付页、打印/小票、权限配置 | 正常、失败、结果未知、取消、退款和重复请求可闭环 | 回到状态机、幂等、金额或设备配置修正 |
| 4. 财务与运营验收 | 验证可对账、可支持 | 交易/退款/结算文件样例、门店 SOP、异常升级路径 | 对账字段可映射;各方能够定位和处理异常 | 补齐文件、报表、工单和责任边界 |
| 5. 试点上线 | 验证真实运营可控 | 试点门店、监控阈值、回滚方案、值守安排 | 试点结果、异常工单和对账抽样符合预设标准 | 暂停扩面,按差异原因整改 |
| 6. 扩面与持续治理 | 稳定复制 | 已验证配置包、培训材料、运营指标、变更流程 | 每个新增范围具备独立配置、证据和责任人 | 不将试点例外静默复制到其他市场或租户 |
13.3 支付状态机与运营闭环
stateDiagram-v2
[*] --> 待支付
待支付 --> 处理中: 发起支付尝试
处理中 --> 已授权: 获得授权结果
已授权 --> 已支付: 扣款或确认成功
处理中 --> 已支付: 直接确认成功
处理中 --> 失败: 明确失败
处理中 --> 结果未知: 超时、断网或响应不完整
结果未知 --> 处理中: 查询仍在处理
结果未知 --> 已授权: 查询确认授权
结果未知 --> 已支付: 查询确认成功
结果未知 --> 失败: 查询确认失败
已授权 --> 已撤销: 撤销成功
已支付 --> 部分退款: 部分退款成功
已支付 --> 全额退款: 全额退款成功
部分退款 --> 部分退款: 再次部分退款
部分退款 --> 全额退款: 累计退款达到已支付金额
已支付 --> 待结算: 接收或导入待结算信息
待结算 --> 已结算: 结算记录确认
已结算 --> 对账差异: 对账发现不一致
待结算 --> 对账差异: 对账发现不一致
已支付 --> 争议中: 接收争议或拒付事件
已结算 --> 争议中: 接收争议或拒付事件- 图中主状态沿用第 2 章定义;渠道原始状态必须原样保留并映射,不能用平台状态替代渠道事实。
- “待结算”“已结算”“对账差异”“争议中”是支付后的独立运营状态;它们不回写或抹除“已支付”“部分退款”等金额事实。
- “结果未知”只能通过渠道查询、后续可信通知或授权人工处理转移;不能以重试扣款或超时自动失败替代。
- 状态转换是否适用于某支付方式、撤销窗口、退款能力和争议事件格式,均待以支付服务商的书面材料验证。
13.4 测试设计:从餐饮动作验证到可审计证据
测试用例应首先以餐饮经营动作组织,再映射至支付方式、订单状态和技术事件。每个用例至少保留输入、预期支付状态、预期订单影响、原始渠道证据、平台日志和责任人。
| 测试域 | 餐饮动作/风险 | 最小验证点 | 必需证据 |
|---|---|---|---|
| 柜台/桌边支付 | 顾客一次结清 | 金额、币种、终端、订单和小票引用一致 | 脱敏交易记录、终端凭证、订单/支付单截图或日志 |
| 混合与部分支付 | 现金+电子支付、多人分摊、尾款 | 支付总额不超过应收;各支付单可独立退款与对账 | 金额分摊明细、支付单关联、退款上限校验 |
| 扫码/线上支付 | 回跳丢失、顾客关闭页面、通知延迟 | 结果未知、查询、通知去重与订单最终状态一致 | 会话记录、查询记录、通知日志 |
| 取消与撤销 | 顾客未完成支付或订单取消 | 未最终化交易可撤销;不误记为退款 | 操作日志、渠道返回、状态转换记录 |
| 退款 | 缺货、取消、部分履约、顾客投诉 | 全额/部分/多次退款不超过可退金额,退款与订单/报表一致 | 退款单、原支付引用、审批记录、渠道结果 |
| 终端故障 | 断网、断电、换机、错误路由 | 无重复扣款;恢复后结果可查询;设备归属正确 | 故障演练记录、终端日志、查询闭环 |
| 权限与审计 | 非授权退款、跨店查询、配置误改 | 权限拦截、审批、操作留痕和数据隔离 | 负向测试、审计日志、配置版本 |
| 对账 | 支付、退款、结算、费用不一致 | 可定位差异、保留处理结果且不篡改原始数据 | 对账报告、差异工单、结算文件映射 |
13.5 上线运营责任与异常分级
| 运营事项 | 首要责任方 | 协作方 | 首次响应所需信息 | 闭环证据 |
|---|---|---|---|---|
| 顾客称已扣款但订单未支付 | 门店/服务商一线支持 | 平台运营、支付服务商 | 订单号、支付单号、金额、时间、终端/支付页、顾客凭证(按隐私规则处理) | 查询结果、最终状态、补单/退款或人工决策记录 |
| 终端不可用或路由错误 | 门店实施/服务商支持 | 支付服务商、平台技术 | 门店、终端标识、网络状态、错误码、影响范围 | 设备状态、修复记录、回归测试 |
| 退款失败或重复退款疑虑 | 平台运营/财务 | 支付服务商、门店管理者 | 原支付、退款单、金额、原因、操作者、渠道返回 | 查询结果、退款最终状态、账务处理 |
| 对账差异 | 财务/支付运营 | 平台数据、支付服务商、服务商财务 | 交易/退款/结算批次、银行参考、差异金额和日期范围 | 差异分类、调整或确认记录、责任归属 |
| 疑似安全事件 | 安全责任方 | 平台技术、支付服务商、服务商管理者 | 事件时间、账户/设备、请求追踪号、日志摘要 | 处置工单、访问控制措施、影响评估与恢复验证 |
13.6 监控与经营指标
指标用于发现问题和评估运营效果,不应用于反推未确认的市场结论。指标口径须按支付方式、入口、门店、租户、币种、时间区间和渠道版本可切分。
| 指标 | 建议口径 | 主要用途 | 数据质量控制 |
|---|---|---|---|
| 支付成功率 | 明确成功支付尝试 ÷ 已获得最终结果的支付尝试 | 发现渠道、设备或入口故障 | 结果未知单独统计,不能强行计入失败 |
| 结果未知闭环时长 | 从标记结果未知至明确最终状态/人工结案的时长 | 衡量查询与人工处理效率 | 排除未到处理时限的进行中记录 |
| 重复支付拦截率 | 被幂等或并发控制拦截的重复尝试 ÷ 重复尝试 | 评估重复扣款防护 | 区分真实重试和不同顾客的合法支付 |
| 退款完成率与时长 | 已明确完成退款数、从申请至最终状态耗时 | 评估售后体验与渠道稳定性 | 区分已发起、处理中、失败和结果未知 |
| 对账差异率 | 在规定周期内未匹配或金额不一致的记录 ÷ 应对账记录 | 评估资金与数据完整性 | 按交易、退款、结算、费用分别统计 |
| 终端可用性 | 可正常受理的已绑定终端 ÷ 应在线终端 | 门店部署和设备运维 | 明确心跳、实际交易或人工巡检口径 |
| 支付成本数据完整率 | 可关联交易、费用和结算信息的记录 ÷ 应关联记录 | 支撑费用分析,不直接代表费率水平 | 保留费用来源、版本和缺失原因 |
13.7 发布、回滚与变更治理
- 发布前冻结本次适用的渠道版本、配置包、终端清单、权限矩阵和验收用例;任何缺项必须明确风险接受人。
- 试点应限制在可支持、可观察、可回滚的门店与场景范围内。扩面前应复核真实交易、异常、退款和对账证据。
- 紧急停用支付方式或渠道时,应保留在途支付、结果未知交易和待退款交易的查询与处理路径;不能仅隐藏前端入口。
- 回滚配置后,历史支付单仍按创建时快照解释;不得让新配置改变已发生交易的金额、路由或权限事实。
- 每次变更都应更新配置决策记录、验收结果、异常复盘和服务商/支付服务商沟通项,保持当前基线一致。
本章交接
- 供附录 B 复用:状态机的允许转换、结果未知查询原则、结算/对账/争议与支付主状态分离原则。
- 供附录 H 复用:端到端追踪依赖订单号、支付单号、支付尝试号、渠道交易号、终端流水号、退款单号和结算批次号。
- 供附录 I 复用:按“可收款、可恢复、可退款、可对账、可运营”编排上线验收,且每项均要求证据与责任人。
- 供第 9—11 章外部确认复用:合同、接口、终端测试、结算文件、支持 SLA 和异常升级路径是上线放行的必要外部输入。
- 待确认项:试点规模、上线门禁阈值、告警阈值、支持时限、各角色的实际值班与升级安排。
附录 B:交易状态机与状态转换规则
本附录给出平台统一主状态及其转换规则。渠道原生状态、错误码和时间戳应同时保存;不能因映射而丢失原始信息。
B.1 主状态定义与最小字段
| 主状态 | 定义 | 必填/应保留的最小证据 | 对订单的默认影响 | 禁止做法 |
|---|---|---|---|---|
| 待支付 | 已有应收和支付单,尚未发起有效支付尝试 | 订单号、支付单号、应付金额、币种、创建时间 | 不视为已支付 | 用订单创建时间推断支付已发起 |
| 处理中 | 已发起支付,等待渠道或终端最终结果 | 支付尝试号、幂等键、渠道/终端、发起时间 | 不自动出餐或关闭订单 | 超时后直接再扣款 |
| 已授权 | 获得授权但尚未确认扣款/最终收款 | 原始授权码/状态、授权金额、渠道交易号 | 需按业务规则决定是否保留订单 | 当作已结算或已到账 |
| 已支付 | 已获得确认收款的可信结果 | 成功时间、金额、币种、渠道交易号、状态码 | 可触发经幂等控制的后续业务动作 | 与商户结算、银行到账混同 |
| 失败 | 获得明确失败或查询确认失败 | 失败码、失败时间、查询/通知证据 | 保持待收款或按订单规则处理 | 用未响应替代明确失败 |
| 结果未知 | 无法判定是否已成功、已授权或失败 | 超时/冲突原因、查询计划、已知引用号 | 禁止发起同金额的盲目重扣 | 自动改为失败或成功 |
| 已撤销 | 对尚未最终化交易撤销/冲正成功 | 原交易引用、撤销交易号、渠道返回 | 恢复可支付金额,具体以订单规则为准 | 记为退款或删除原交易 |
| 部分退款 | 已支付金额的一部分退款成功 | 退款单号、累计退款、原支付引用、原因 | 减少可退金额,不改变原支付事实 | 退款额超过可退金额 |
| 全额退款 | 累计退款达到该笔已支付金额 | 全部退款引用和累计金额 | 原订单是否取消由订单规则决定 | 仅凭退款申请就改变状态 |
| 待结算 | 已支付交易有待结算/待付款记录 | 结算候选、来源、预期批次(如有) | 不代表商户已到账 | 以“已支付”自动代替 |
| 已结算 | 有可信结算记录显示资金已进入约定结算流程/账户,具体含义以合同为准 | 结算批次号、结算日期、净/毛额信息、来源文件 | 用于结算与对账 | 等同银行最终到账或财务入账 |
| 对账差异 | 订单、支付、退款、结算、费用或银行信息存在未解决不一致 | 差异类型、金额、来源、责任人、处理状态 | 保留原状态并增加差异标记 | 直接修改原始交易消除差异 |
| 争议中 | 接到渠道/支付方/商户确认的争议或拒付事件 | 争议号、关联交易、通知来源、时限、证据责任 | 不擅自修改原交易金额事实 | 未收到正式信息即定义为拒付 |
B.2 允许转换与处理表
| 起始状态 | 触发事件 | 目标状态 | 平台校验 | 必做后续动作 | 责任方 |
|---|---|---|---|---|---|
| 待支付 | 发起支付尝试成功受理 | 处理中 | 幂等键、金额、币种、权限、路由快照 | 保存尝试与追踪号 | 平台 |
| 处理中 | 渠道明确授权 | 已授权 | 关联、金额、币种与原始状态 | 记录授权证据;等待确认/撤销/查询 | 平台+渠道 |
| 处理中 | 渠道明确成功 | 已支付 | 结果完整、金额一致、未重复入账 | 记录成功;发布幂等业务事件 | 平台+渠道 |
| 处理中 | 渠道明确失败 | 失败 | 原始失败码、关联校验 | 允许按门店流程重新选择支付方式 | 平台+渠道 |
| 处理中 | 超时/断网/冲突/回调缺失 | 结果未知 | 保留全部已知引用 | 启动查询,必要时进入人工队列 | 平台 |
| 结果未知 | 查询仍处理中 | 处理中 | 查询来源可信、状态未终结 | 安排下一次查询或超时升级 | 平台+渠道 |
| 结果未知 | 查询/可信通知明确结果 | 已授权/已支付/失败 | 事件去重、状态单调性、金额校验 | 按目标状态动作处理 | 平台+渠道 |
| 已授权 | 撤销确认成功 | 已撤销 | 原交易适用、撤销金额与引用正确 | 更新可支付金额,保留原授权 | 平台+渠道 |
| 已授权 | 渠道确认扣款 | 已支付 | 原授权关联及金额规则 | 记录确认与后续业务事件 | 平台+渠道 |
| 已支付/部分退款 | 退款确认成功 | 部分退款/全额退款 | 累计退款不超过原支付额;退款幂等 | 更新退款累计额,进入对账 | 平台+渠道 |
| 已支付 | 导入/接收结算候选 | 待结算 | 结算记录关联且未重复 | 等待或查询正式结算信息 | 财务/平台 |
| 待结算 | 结算确认 | 已结算 | 批次、金额、币种和引用校验 | 进入结算对账 | 财务/平台/渠道 |
| 已支付/待结算/已结算 | 对账发现差异 | 对账差异 | 保留差异来源,禁止直接覆盖 | 建立差异工单,确定责任和结案条件 | 财务/运营 |
| 已支付/已结算 | 收到正式争议事件 | 争议中 | 通知来源、争议号、原交易关联 | 启动证据收集、时限管理 | 运营/财务/渠道 |
B.3 状态机实现约束
| 约束 | 规则 | 验证方法 |
|---|---|---|
| 单调性 | 已支付、已撤销、退款、结算和争议等终态/后续状态不可被旧通知回退 | 注入乱序通知并核对最终状态与审计日志 |
| 幂等性 | 相同请求、通知或退款重复到达,不重复扣款、退款或触发履约 | 重放请求/通知,核对金额、事件数和副作用 |
| 金额守恒 | 支付、撤销、退款、优惠、税费、服务费、小费等金额按各自对象留痕;累计退款不得越界 | 混合支付、部分退款、多次退款和舍入测试 |
| 可追溯性 | 每次转换均记录触发来源、操作者/系统、时间、原/新状态和引用号 | 审计日志抽查与导出测试 |
| 查询闭环 | 结果未知有自动/人工查询计划、升级条件和结案责任 | 制造超时/断网,检查最终查询或人工结案记录 |
附录 H:支付对接接口字段与交易流水号规范
本附录定义平台对接时建议使用的逻辑字段和编号关系。字段名可按内部命名规范调整,但语义、唯一性和关联规则不应改变。
H.1 核心对象及编号
| 对象 | 建议标识 | 生成方 | 唯一性范围 | 必填关联 | 使用规则 |
|---|---|---|---|---|---|
| 餐饮订单 | orderId | 订单域 | 租户内唯一 | 租户、商户、门店 | 代表餐饮交易,不等同支付交易 |
| 账单/应收单 | billId | 订单域 | 租户内唯一 | 订单 | 适用于拆单、合单或多次结账;无此对象时需明确替代关联 |
| 支付单 | paymentId | 支付平台 | 全局或租户内唯一且可路由 | 订单/账单、金额、币种 | 支付业务主对象;保存主状态和配置快照 |
| 支付尝试 | paymentAttemptId | 支付平台 | 全局唯一 | 支付单、幂等键、渠道 | 每次实际向渠道发起动作的记录 |
| 幂等键 | idempotencyKey | 调用方或平台 | 约定作用域内唯一 | 操作类型、支付单/退款单 | 不得复用于不同金额、不同操作或不同业务对象 |
| 渠道交易 | providerTransactionId | 支付服务商 | 以渠道定义为准 | 支付尝试 | 原样保存;不可用平台编号替代 |
| 终端流水 | terminalTransactionId | 终端/服务商 | 以终端或渠道定义为准 | 支付尝试、终端标识 | 无法获取时须记录原因,不可伪造 |
| 退款单 | refundId | 支付平台 | 全局或租户内唯一 | 原支付单、退款金额 | 可一笔原支付对应多笔退款 |
| 渠道退款 | providerRefundId | 支付服务商 | 以渠道定义为准 | 退款单 | 原样保存并与退款单一一或一对多关联 |
| 结算批次 | settlementBatchId | 支付服务商/财务导入 | 来源系统内唯一 | 渠道、结算主体、日期 | 代表结算文件或批次,不等于银行流水 |
| 银行入账参考 | bankReference | 银行或财务系统 | 以银行定义为准 | 结算批次/入账记录 | 仅在获得合法数据源时保存和使用 |
| 请求追踪号 | traceId | 平台 | 全局唯一 | API、事件、工单 | 用于端到端排障,不作为资金或订单凭证 |
H.2 创建支付单与发起支付尝试字段模板
| 字段 | 必填 | 示例语义 | 校验与处理规则 | 证据来源 |
|---|---|---|---|---|
tenantId | 是 | 归属服务商/租户 | 必须与当前调用身份和订单归属一致 | 鉴权上下文 |
merchantId / storeId | 是 | 商户与门店归属 | 需有有效支付渠道和终端/线上入口配置 | 商户主数据 |
orderId / billId | 是 | 餐饮业务关联 | 订单应收状态、金额版本和权限可用 | 订单域 |
paymentId | 创建后是 | 平台支付单编号 | 不可由客户端任意覆盖 | 平台生成 |
amount / currency | 是 | 本次支付金额与币种 | 非负、精度、应付上限、币种与订单一致 | 金额快照 |
paymentMethodCode | 是 | 卡、钱包、二维码、现金等逻辑方式 | 必须在配置范围内且适用于入口 | 配置快照 |
channelCode | 视路由 | 被选中的渠道标识 | 不允许客户端绕过路由策略;需保存最终值 | 路由快照 |
terminalId / paymentSessionId | 按场景 | 终端或线上支付会话 | 必须与租户、门店、渠道和支付尝试匹配 | 设备/会话记录 |
idempotencyKey | 是 | 同一次业务操作标识 | 相同键+作用域必须返回同一处理结果 | 调用与平台记录 |
initiator | 是 | 顾客、收银员、系统等 | 保存角色、用户/设备标识,不保存不必要敏感信息 | 鉴权/设备上下文 |
traceId | 是 | 端到端排障标识 | 全链路透传并记录 | 平台生成 |
expiresAt | 按场景 | 支付会话/二维码失效时间 | 过期后不可继续完成;结果未知仍须查询 | 会话规则 |
metadata | 否 | 餐桌、取餐号、业务标签等 | 白名单字段、长度和隐私控制 | 调用方 |
H.3 渠道结果、通知与查询字段模板
| 字段 | 必填 | 说明 | 处理要求 |
|---|---|---|---|
providerTransactionId | 是(渠道有返回时) | 渠道交易的原始标识 | 原样保存,用于查询、退款、对账与争议 |
providerEventId | 建议 | 渠道通知事件标识 | 用于去重;无此字段时采用约定组合键 |
providerStatus / providerStatusCode | 是 | 原始状态与代码 | 不得只映射为成功/失败后丢弃 |
platformStatus | 是 | 映射后的主状态 | 仅在映射规则和校验通过后更新 |
authorizedAmount / capturedAmount | 按渠道 | 授权或确认金额 | 与支付单金额和币种校验,差异进入处理队列 |
currency | 是 | 渠道交易币种 | 与支付单匹配;不匹配不可自动入账 |
occurredAt | 建议 | 渠道事件发生时间 | 与接收时间分开保存,用于乱序判断 |
receivedAt | 是 | 平台接收时间 | 用于延迟、重试和审计 |
terminalTransactionId | 按场景 | 终端流水或票据号 | 用于终端排障与凭证关联 |
authorizationCode | 按渠道 | 授权相关引用 | 按适用的安全与展示控制保存 |
signature / verificationResult | 按通知 | 验签材料或校验结果 | 校验失败不得更新交易状态 |
rawPayloadReference | 建议 | 原始载荷安全存储引用或摘要 | 原载荷访问受权限和保留策略控制 |
traceId | 建议 | 平台/渠道的关联追踪标识 | 无法透传时保存平台侧关联 |
H.4 退款、撤销与结算字段模板
| 操作 | 必填字段 | 金额与状态校验 | 额外审计字段 |
|---|---|---|---|
| 撤销 | 原支付 paymentId、原渠道交易号(如有)、操作原因、幂等键 | 仅对适用的处理中/已授权等状态发起;结果需查询确认 | 操作人、角色、请求时间、渠道返回、追踪号 |
| 退款 | refundId、原支付 paymentId、退款金额、币种、原因、幂等键 | 累计已成功退款不得超过已支付金额;部分/多次退款独立记录 | 审批人、申请人、原因码、渠道退款号、完成时间 |
| 结算导入 | settlementBatchId、来源文件/接口引用、渠道、结算主体、交易/退款明细 | 不将结算金额直接覆盖原支付金额;差异单独标记 | 导入人、文件版本、校验结果、导入时间 |
| 对账差异 | 差异编号、关联对象、差异类型、金额、币种、责任队列 | 原始数据不可被修订抹平;结案需保留处理依据 | 创建人、处理人、结案时间、证据引用 |
H.5 关联与留存校验表
| 校验编号 | 校验规则 | 失败后的系统动作 | 人工处理责任 |
|---|---|---|---|
| H-01 | orderId、paymentId、paymentAttemptId 的归属租户/商户/门店一致 | 拒绝请求或进入安全异常队列 | 平台安全/运营 |
| H-02 | 支付成功金额与支付单金额、币种一致 | 标记结果未知或金额差异,禁止自动结单 | 支付运营+渠道支持 |
| H-03 | 同一幂等键不对应不同金额、币种、操作类型 | 拒绝冲突请求并记录审计 | 调用方/技术支持 |
| H-04 | 通知事件未重复且签名/来源校验通过 | 不更新状态,保留安全日志 | 平台安全+渠道支持 |
| H-05 | 退款累计不超过原支付可退金额 | 拒绝或进入审批异常队列 | 门店管理者/财务 |
| H-06 | 结算/费用明细可回链渠道交易或有明确缺失原因 | 建立对账差异,不篡改原交易 | 财务/支付运营 |
附录 I:支付上线验收清单
I.1 使用说明
每一行均应填写“结果、证据链接/编号、责任人、验证环境或门店、验证日期”。“通过”仅表示该条在约定范围内已验证,不表示其他国家、支付方式、终端型号或商户配置已自动覆盖。
| 结果枚举 | 含义 | 后续动作 |
|---|---|---|
| 通过 | 已取得符合预期的可追溯证据 | 纳入上线包 |
| 有条件通过 | 存在已批准的范围限制或补救计划 | 明确限制、责任人和到期条件 |
| 不通过 | 与预期不一致或证据缺失 | 阻断对应范围上线或降级处理 |
| 不适用 | 经书面确认不适用于本次范围 | 记录确认依据,避免将来误用 |
| 待验证 | 依赖外部资料、设备、合同或测试环境 | 不得作为已上线能力宣传 |
I.2 上线基本信息表
| 字段 | 填写内容 |
|---|---|
| 上线编号/版本 | |
| 目标租户/服务商 | |
| 目标国家/地区(待证据确认) | |
| 品牌/商户/门店范围 | |
| 餐饮场景与入口 | 柜台 / 桌边 / 自助机 / 扫码点餐 / 线上预订 / 外卖 / 其他: |
| 支付方式与渠道 | |
| 终端/支付页版本 | |
| 合同、接口与支持依据编号 | |
| 试点时间窗与回滚负责人 | |
| 最终放行人 |
I.3 方案、配置与权限验收
| 编号 | 验收项 | 预期结果 | 结果 | 证据链接/编号 | 责任人 |
|---|---|---|---|---|---|
| I-CFG-01 | 支付方式范围 | 仅展示本次已批准且已配置的支付方式 | |||
| I-CFG-02 | 渠道路由 | 渠道、币种、门店、入口和终端路由符合配置快照 | |||
| I-CFG-03 | 多租户隔离 | 无法查看、发起或退款其他租户/服务商/商户的交易 | |||
| I-CFG-04 | 门店与终端绑定 | 仅允许已绑定且状态有效的终端受理交易 | |||
| I-CFG-05 | 角色权限 | 收银、店长、财务、服务商运营、平台管理员权限符合矩阵 | |||
| I-CFG-06 | 配置审计与回滚 | 变更有版本、审批、快照与可验证回滚路径 | |||
| I-CFG-07 | 本地化配置 | 已验证语言、币种、金额精度、时区、票据/提示字段按本次范围生效 |
I.4 支付、撤销与退款验收
| 编号 | 验收项 | 预期结果 | 结果 | 证据链接/编号 | 责任人 |
|---|---|---|---|---|---|
| I-PAY-01 | 正常支付 | 支付单、渠道交易、订单和终端/支付页金额、币种、引用一致 | |||
| I-PAY-02 | 已授权处理(如适用) | 授权不被误记为已支付或已结算;可按规则确认或撤销 | |||
| I-PAY-03 | 明确失败 | 失败码和原始状态可追溯,订单未被误标为已支付 | |||
| I-PAY-04 | 超时/网络异常 | 进入结果未知,不自动重扣;存在查询和人工闭环记录 | |||
| I-PAY-05 | 重复提交 | 相同幂等键或并发操作不产生重复扣款/重复履约 | |||
| I-PAY-06 | 混合/部分支付(如适用) | 各支付明细金额守恒,未结金额和可退金额正确 | |||
| I-PAY-07 | 撤销(如适用) | 原交易引用、状态和订单可支付金额正确;不被记为退款 | |||
| I-PAY-08 | 全额退款 | 退款引用原支付,金额、权限、原因、渠道结果和报表一致 | |||
| I-PAY-09 | 部分/多次退款 | 累计退款不超过可退金额;每次退款可独立追溯 | |||
| I-PAY-10 | 退款失败/结果未知 | 保留退款处理状态并查询/人工闭环,不重复退款 |
I.5 终端、线上入口与异常恢复验收
| 编号 | 验收项 | 预期结果 | 结果 | 证据链接/编号 | 责任人 |
|---|---|---|---|---|---|
| I-DEV-01 | 终端正常受理 | 终端正确显示金额和币种,交易关联正确门店与支付单 | |||
| I-DEV-02 | 终端成功但平台未收到结果 | 平台标记结果未知并经查询恢复,未引导顾客再次付款 | |||
| I-DEV-03 | 终端失败/断网 | 不误判未扣款;恢复后可查询;门店有明确 SOP | |||
| I-DEV-04 | 终端错误路由/跨店尝试 | 被拒绝或安全拦截,不产生错误交易 | |||
| I-DEV-05 | 设备换机/停用 | 新旧设备归属、权限和历史交易追溯正确 | |||
| I-ONL-01 | 扫码/支付页正常支付 | 会话、回跳/通知、支付单和订单状态一致 | |||
| I-ONL-02 | 顾客中断或会话过期 | 不将未完成支付标为成功;结果未知可查询 | |||
| I-ONL-03 | 通知重复/乱序 | 事件去重、状态单调性和业务副作用幂等 |
I.6 对账、安全与运营验收
| 编号 | 验收项 | 预期结果 | 结果 | 证据链接/编号 | 责任人 |
|---|---|---|---|---|---|
| I-REC-01 | 交易对账 | 订单、支付单、渠道交易可逐笔或按约定汇总匹配 | |||
| I-REC-02 | 退款对账 | 退款单、渠道退款、订单金额和报表一致 | |||
| I-REC-03 | 结算对账 | 待结算、已结算、银行入账和费用分别核对,不混用状态 | |||
| I-REC-04 | 差异处理 | 差异可分类、分派、追踪、结案,原始数据不可被篡改 | |||
| I-SEC-01 | 通知与接口安全 | 身份/签名校验、重放防护、失败处理和告警符合方案 | |||
| I-SEC-02 | 数据最小化与日志 | 敏感数据不出现在不受控日志、页面或导出中 | |||
| I-SEC-03 | 审计与权限 | 支付、退款、配置、设备和导出操作均有权限与审计记录 | |||
| I-OPS-01 | 异常支持演练 | 一线、平台、支付服务商的工单升级与证据交接可执行 | |||
| I-OPS-02 | 监控与告警 | 成功率、结果未知、重复支付、退款、对账差异和设备状态可观察 | |||
| I-OPS-03 | 试点复盘与扩面 | 已形成试点结论、遗留项、风险接受和扩面放行记录 |
I.7 上线放行结论
| 结论项 | 填写内容 |
|---|---|
| 已通过的范围 | |
| 有条件通过的限制与到期处理 | |
| 未通过/待验证项及其上线影响 | |
| 回滚触发条件与执行人 | |
| 上线后首日值守与升级路径 | |
| 财务对账首个周期的负责人和完成标准 | |
| 业务、技术、财务、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确认人 |
本章交接
- 本子稿已交付第 8、12、13 章及附录 B/H/I,可由总控按《01-章节总目录与拼装顺序》直接插入。
- 可复用的统一基线:订单—支付单—渠道交易三层对象;“结果未知必须查询闭环”;支付、结算、银行到账、对账状态分离;配置快照和多租户隔离。
- 需要与第 9—11 章联动补齐的外部证据:目标国家/地区资料、支付服务商合同与接口文档、商户账单/结算文件、终端测试资料、支持 SLA 与责任矩阵。
- 合并前核对:不得将本附录中的“待确认”“如适用”改写为服务商或国家既定能力;术语和主状态须与第 2 章保持一致。
第 9 章 国家/地区支付档案
9.1 本章结论与使用边界
国家/地区支付档案不是“支付方式百科”,而是每次进入市场、选择支付合作方或为服务商部署白标方案前的准入材料。档案必须回答四类可执行问题:
- 门店和顾客在具体餐饮场景中需要什么支付能力;
- 支付服务商可在何种合同、资金、终端和数据边界下提供该能力;
- 平台需要哪些可配置字段,不能把哪些本地差异写死为全球默认;
- 哪些结论已有证据,哪些结论尚不能用于报价、签约或上线承诺。
档案以“市场 × 服务商 × 商户主体 × 支付产品”作为最小核验单元。即使同一国家内,不同商户类型、合同主体、卡种或支付产品也可能适用不同能力、费用、结算和限制;不得将一个商户或一个报价单的结论外推到全市场。
本章只定义档案方法、目录与核验问题。术语、资金和费用概念见第 2、5、6 章;平台配置和系统实施见第 12、13 章。
9.2 档案建立流程
flowchart LR
A[明确目标市场与商户主体] --> B[收集经营场景和支付需求]
B --> C[收集监管、合同、接口和账单证据]
C --> D[填写市场档案与差异清单]
D --> E[确认合同、资金、数据责任]
E --> F[输出配置清单和待验证项]
F --> G[进入技术验证与上线验收]- 服务商负责提供目标市场、商户组织、经营流程和本地运营约束;支付服务商负责提供合同、能力、结算、费用和合规证据。
- 平台负责将已确认差异转成配置需求、角色权限和数据留痕要求;平台不得仅根据口头说明开启支付能力。
- 图中的“技术验证与上线验收”由第 8、13 章承接;本章输出的是验证输入和责任边界,不替代接口或终端验收。
9.3 国家/地区支付档案卡
每个档案应有唯一编号、适用版本和证据索引。以下字段为必填字段;字段值可以为“待验证”,但不得留空。
| 档案维度 | 必填内容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输出物 |
|---|---|---|---|---|
| 适用边界 | 国家/地区、城市或州级范围、上线服务商、品牌/商户类型、币种 | 商业计划、服务商确认函、合同主体信息 | 服务商商务负责人 | 档案适用范围 |
| 商户主体与签约 | 实际经营主体、合同签约主体、收款主体、结算账户主体、KYC承担方 | 商户协议、开户/KYC清单、账户样例 | 支付服务商 + 服务商 | 主体关系表、开户流程 |
| 餐饮经营场景 | 堂食、桌边、收银台、外带、自助、扫码、预订订金、外卖、储值、退款的首期范围 | 门店访谈纪要、流程图、试点门店样本 | 服务商运营负责人 | 场景优先级表 |
| 支付方式范围 | 每种场景可用支付方式、顾客操作、是否需终端/跳转页、备选路径 | 产品说明、接口文档、终端说明、现场演示记录 | 支付服务商产品负责人 | 支付方式矩阵 |
| 资金与结算 | 收款路径、毛额/净额、扣费时点、结算频率、截单、失败打款与资金限制 | 合同条款、结算规则、结算单样例 | 支付服务商财务/法务 | 资金流说明、结算规则 |
| 费用与定价 | 报价模型、IC++或其他计费定义、附加费用、退款/争议/终端费用、税费处理 | 正式报价、费率附件、近期开票或账单样例 | 支付服务商商务负责人 | 费用拆解表 |
| 退款与争议 | 撤销、退款、部分退款、争议申诉、证据和时限要求 | 操作手册、接口文档、争议规则 | 支付服务商运营/风控 | 异常责任矩阵 |
| 终端与门店部署 | 终端形态、采购/租赁、绑定与换机、网络、打印、支持边界 | 设备清单、终端协议、部署手册 | 支付服务商 + 服务商实施负责人 | 门店部署清单 |
| 税费和票据关联 | 支付金额、税费、服务费、小费、优惠、票据和发票的展示及留存要求 | 监管材料、税务顾问意见、票据样例 | 服务商法务/财税负责人 | 票据字段差异清单 |
| 数据与合规 | 数据控制者/处理者、数据存储与访问、卡数据边界、隐私与审计要求 | 合同、DPA、安全材料、合规证明 | 支付服务商合规负责人 + 平台安全负责人 | 数据责任矩阵 |
| 平台影响 | 需新增的语言、货币、金额、支付方式、结算账户、角色、报表字段 | 已确认档案字段及差异评审记录 | 平台产品负责人 | 配置需求单;交第 12 章 |
| 证据状态 | 已验证、待验证、已拒绝、失效、待复核及证据有效期 | 原始材料链接、版本、确认人 | 档案维护人 | 证据索引与变更记录 |
9.3.1 证据优先级
支付档案中,优先采用可追溯的一手材料;同一事项出现冲突时,以适用范围明确、版本更新且由责任主体出具的材料为准。
- 适用监管机构公开文件、适用法律意见或税务顾问书面意见;
- 已签署合同、费率附件、数据处理协议、结算规则;
- 支付服务商正式接口文档、终端部署手册、合规证明;
- 已脱敏的账单、结算单、银行入账记录、交易和退款样本;
- 服务商书面确认、试点记录和会议纪要;
- 市场宣传页、口头说明或非适用市场案例(仅可作为线索,不可作为上线结论)。
9.3.2 证据状态标记
| 状态 | 含义 | 是否可用于上线承诺 |
|---|---|---|
| 已验证 | 有适用范围明确的一手材料,且已由责任方确认 | 可以,但仍受合同和有效期约束 |
| 待验证 | 需求、口头信息或二手资料尚未取得可核验证据 | 不可以 |
| 条件成立 | 已确认,但仅在特定商户、产品、合同或配置下适用 | 仅可在条件写入方案后使用 |
| 已失效 | 材料版本、合同或产品信息已过期 | 不可以,需重新核验 |
| 已拒绝 | 责任方明确不提供或不适用 | 不纳入当前方案,记录影响 |
9.4 市场目录与建档优先级
以下是建档目录,不表示所列市场存在特定支付偏好、支付法规、服务商覆盖或可用能力。
| 区域目录 | 建议按服务商机会建立的市场档案 | 首次建档必须补齐的证据 |
|---|---|---|
| 北美 |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及实际进入的州/省/城市 | 商户签约与收款主体、门店卡/非卡支付场景、终端方案、费用与结算材料 |
| 欧洲 | 英国、欧盟内目标国家、瑞士、北欧及中东欧目标市场 | 国家与跨境主体边界、税费/票据关联、支付方式和费用材料、数据责任 |
| 拉丁美洲 | 巴西、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秘鲁及实际目标市场 | 本地开户/KYC、币种与资金流、退款争议规则、终端和账单材料 |
| 亚太 | 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东南亚、印度及实际目标市场 | 门店线上线下场景、支付方式产品说明、结算账户与本地数据材料 |
| 大中华区 | 实际目标司法辖区 | 商户主体、支付渠道、票据/税费、数据与运营责任材料 |
| 中东和北非 | 阿联酋、沙特、埃及及实际目标市场 | 主体/结算币种、餐饮服务费或小费规则证据、支付和终端材料 |
| 非洲 | 南非、尼日利亚、肯尼亚、埃及及实际目标市场 | 收单/钱包/转账能力证据、结算与网络条件、商户支持责任 |
建档优先级不应按国家数量排序,而应按“已签约服务商或明确商机—首期门店数和交易规模—关键能力缺口—合规和资金风险—可验证资料可得性”排序。高风险市场必须先完成合同、资金、数据和票据链路的证据核验,再进入产品排期。
9.5 多租户、白标与责任映射
国家档案必须明确以下粒度,避免把某服务商或品牌的支付配置泄露、复制或误用于其他租户:
| 粒度 | 必须明确的内容 | 不可默认继承的内容 |
|---|---|---|
| 平台 | 通用交易记录、审计、配置框架和权限模型 | 某国支付方式、服务商合同、费率和结算账户 |
| 国家/地区 | 语言、货币、金额格式、票据和合规提示等经证实差异 | 所有商户均可开通的支付产品或费用 |
| 服务商 | 白标展示、商户入驻流程、支持责任、可销售产品、分润安排 | 其他服务商的终端、密钥、商户数据和商业条款 |
| 品牌/商户 | 经营主体、结算账户、门店范围、支付方式启用、税费/服务费显示 | 同品牌其他法人或其他商户的开户和资金设置 |
| 门店 | 终端、收银点、网络、营业日、操作权限与小票设置 | 品牌或服务商的结算和合同条款 |
所有档案变更均应明确:变更发起人、适用层级、影响对象、生效条件、回滚方式和需重新取得的证据。
9.6 本章交接
- 向第 10 章提供:服务商访谈需确认的市场范围、门店场景、商户组织、部署责任和证据缺口。
- 向第 11 章提供:支付服务商需确认的合同主体、资金/费用/结算、终端、接口、数据与合规问题。
- 向第 12 章提供:经证实的国家、服务商、品牌和门店配置字段;未验证字段不得设为默认值。
- 向第 13 章提供:每项能力对应的合同、接口、账单、结算单、终端或试点证据,作为验收输入。
9.7 首批国家档案阅读说明
本组国家卡承接第 9.1—9.6 的建档方法,并沿用第 2、5、6 章对授权、支付、退款、清算、商户结算与对账的定义。其作用是帮助白标餐饮 SaaS 在首次沟通时识别应核验的本地支付轨道、签约与资金边界,而非替代当地法律意见、收单合同或商户部署验证。
9.8 美国
1. 国家卡摘要与证据状态
- 适用范围:美国境内餐饮商户的卡受理、即时账户到账候选轨道,以及借记卡相关规则核验。
- 证据状态:已验证联邦支付基础设施与借记卡规则范围;已验证一份卡网络面向快餐商户的受理资料。未验证任何州级规则、餐厅实际支付偏好、特定 PSP 覆盖、费率或商户结算安排。
2.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说明,FedNow 是供美国存款类金融机构使用的即时支付服务;其提供银行间清算和结算,支持通过参与机构账户发起的即时付款。它不是由联邦储备系统直接向消费者或商户提供的支付 App。来源:Federal Reserve — FedNow Service(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美国《Regulation II》涵盖电子借记卡交易的交换费标准及网络排他/路由限制;联邦储备系统明确说明,规则禁止发行方或网络将可处理交易的非关联网络数量限制在少于两个,并禁止妨碍商户在已启用网络中选择路由。来源:Federal Reserve — Regulation II(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Visa 面向美国快餐商户的官方受理指南将实体到店的磁条、芯片和非接触交易,与电商、电话订购及移动 App 等非实体卡场景分开说明;该资料也覆盖授权、欺诈和争议风险。此为卡网络资料,仅证明该网络的受理指引,不证明任一餐厅或收单方已支持全部方式。来源:Visa — Payment Acceptance for U.S. Quick-Service Restaurant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3.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已验证的餐饮直接材料:Visa 的快餐商户指南可支持把柜台/自助点餐的卡在场受理,与线上自取、支付链接或 App 的卡不在场受理分别建模;授权、支付结果、退款和争议证据不能共用一个“已支付”字段。
- 候选场景,不构成可用性结论:FedNow 可作为账户到账型付款的本地轨道候选,但公开资料不证明餐饮 POS、桌码或外卖订单可直接接入,也不证明顾客或商户的金融机构均已开通。
- 待验证:餐桌边终端、拆账、小费、订金/预授权、外卖代收、离线支付及州级消费者/附加费规则。
4.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平台应将卡在场、卡不在场、账户到账和人工确认付款分为不同支付方式及证据链;订单支付状态必须保留渠道交易号、终端流水号或账户到账参考号。
- 对借记卡收单方案,应将“可用网络、路由责任、收单方和处理方”保留为收单配置与合同字段,不能用一家 PSP 的路由实现推导为全国能力。
- 对账户到账型候选方式,应设计“付款指令已创建—支付方确认—渠道查询成功—订单可履约”的查询闭环;不得把顾客提交付款意图直接记为收款成功。
5. 与服务商/PSP 的确认问题
- 合同与资金:餐饮商户、服务商、收单方和平台各自是否为签约主体、收款主体、退款责任主体;资金是毛额还是净额结算。
- 卡受理:柜台、手持桌边、自助机、桌码和线上自取分别支持哪些卡在场/卡不在场方式;终端是否支持芯片、非接触与小费输入。
- 借记卡:具体收单产品的网络路由处理、账单拆分、退款及争议资料如何提供;是否受 Regulation II 适用范围影响,应由合规/收单方确认。
- 即时账户到账:是否实际接入 FedNow 或其他轨道、商户和付款人金融机构覆盖、交易状态查询、退回/退款处理及对账文件。
- 餐饮流程:分单、拆账、预授权、订金抵扣、缺货部分退款、外卖取消的可用性与证据字段。
6. 来源与证据边界
- Federal Reserve — FedNow Service(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 FedNow 的机构级即时清算结算定位,不证明特定银行、商户或 POS 已可用。
- Federal Reserve — Regulation II(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电子借记卡交易规则范围,不构成具体交易成本、路由结果或合同报价。
- Visa — Payment Acceptance for U.S. Quick-Service Restaurant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 Visa 指引所述快餐受理场景,不代表所有卡网络、收单方和餐厅的实际支持。
9.9 加拿大
1. 国家卡摘要与证据状态
- 适用范围:加拿大零售支付服务商监管边界、全国支付清算基础设施,以及餐饮商户对接时的账户与支付服务核验。
- 证据状态:已验证 PSP 登记监管信息与 Payments Canada 公布的系统范围。未验证餐饮业支付偏好、特定借记网络受理、双语界面义务、各省经营规则、费用和结算安排。
2.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加拿大银行说明,受《Retail Payment Activities Act》约束的 PSP 必须向其登记;登记表中的 PSP 受风险监管与执法,但加拿大银行明确表示,登记不等同于对 PSP 的许可或背书。来源:Bank of Canada — Registry of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Payments Canada 说明其拥有并运营加拿大的支付清算与结算基础设施及相关规则/标准;其公开目录列出零售批量支付系统 ACSS、加拿大元高价值支付系统 Lynx,并说明 Real-Time Rail 是拟支持全天候、数据丰富付款的全国实时支付系统。来源:Payments Canada — Payment system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3.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以上资料不提供餐饮商户、POS 终端、桌边支付或二维码支付的直接运营证据。因此,柜台、桌边、自助点餐、扫码点餐、预订订金和外卖场景均须与候选收单方/PSP 逐项验证。
- 若服务商拟接触顾客资金、代商户收款或提供支付服务,不能仅依据“已在加拿大经营”判断其监管状态;需按实际业务模式核验是否在 RPAA 范围及登记状态。
4.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支付合作方主数据应记录法定主体、监管/登记查询证据、适用省份、支付产品、资金责任和结算账户,而不将 PSP 名称视为能力标签。
- 平台应允许按门店和支付渠道配置收单方;线上支付、终端支付与手工转账入账应使用统一支付单,但保留不同的渠道参考号和查询接口。
- 对加拿大实时支付或批量支付相关能力,状态机必须区分“顾客/付款方结果”“机构间清算结算”“商户合同结算”,不得因基础设施存在而预置到账时效。
5. 与服务商/PSP 的确认问题
- 是否属于 RPAA 登记主体,或由何主体提供、持有和监管支付服务;登记状态、商号与合同主体如何核验。
- 是否支持餐饮收银台、桌边、自助机、线上自取、预订订金、外卖及混合支付;每个场景各自的终端、API 和退款边界。
- 对实时、批量或账户到账方式,具体参与机构、付款状态、退回/退款、通知、查询、结算文件和银行到账如何处理。
- 是否有英语/法语顾客支付页、收据和客服要求;适用范围由服务商与当地合规负责人确认。
6. 来源与证据边界
- Bank of Canada — Registry of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登记与监管边界,不证明 PSP 获得执照、商户能力或产品适配。
- Payments Canada — Payment system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该机构公开列示的基础设施范围,不证明任一餐厅可直接使用相应系统。
9.10 巴西
1. 国家卡摘要与证据状态
- 适用范围:巴西 Pix 即时支付体系、SPI 清算结算基础设施,以及二维码收款在实体与线上候选餐饮场景中的集成边界。
- 证据状态:已验证由巴西中央银行发布的 Pix、SPI、参与者和商户收款资料。未验证特定 PSP、餐饮门店、终端或外卖平台的签约资格、费率、结算合同和税务票据处理。
2.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巴西中央银行说明,Pix 是由其创建的即时支付方案,支持个人、企业和政府实体在任意时段进行秒级资金转移;Pix 交易可通过别名或静态/动态二维码发起,并覆盖个人对企业(P2B)等交易类型。来源:Banco Central do Brasil — Pix(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巴西中央银行说明,SPI 是其运营的跨支付服务提供方即时支付集中结算基础设施;其为 RTGS,交易一经结算即具终局性且不可撤销。来源:Banco Central do Brasil — Instant Payment System (SPI)(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巴西中央银行面向商户的说明称,Pix Cobrança 可通过二维码或 Copy-and-Paste 用于实体销售点和电商的即时收款;该页同时说明,参与 Pix 的金融/支付机构必须支持二维码或 Copy-and-Paste 发起的即时 Pix Cobrança。来源:Banco Central do Brasil — Pix and businesse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3.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已验证的直接适用范围:Pix Cobrança 的官方说明已覆盖实体销售点和电商即时收款。因此,柜台、桌码支付、线上自取或支付链接式收款可列为需与参与机构验证的候选场景。
- 平台不能把 Pix 的结算终局性等同于餐饮订单已履约、商户已完成合同结算或税务票据已成功开具;这些仍是独立状态。
- 待验证:桌边终端、自动拆账、多人追加点餐、预订订金、外卖平台代收、部分退款的具体 PSP 接口能力及餐饮运营规则。
4.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应支持静态二维码和动态二维码两种候选收款模式,并区分“二维码展示/支付请求创建”“付款通知”“主动查询”“支付确认”“退回或退款”事件。
- 支付单需保存 Pix 交易参考号、订单号、门店/桌台和付款金额;动态二维码应由支付服务商确定其有效期、金额锁定和重复支付处理方式。
- 对 Pix 接入,平台宜提供通知与查询双重确认,并将退款/退回规则做成渠道能力项;不得假定所有参与方支持相同的退回管理接口。
5. 与服务商/PSP 的确认问题
- 合同与资格:候选 PSP 是 Pix 的何类参与者、通过何主体提供商户收款,餐饮商户的开户/KYC 与本地收款账户要求是什么。
- 二维码与 API:实体 POS、桌码、线上收款分别使用静态或动态码;支付结果通知、主动查询、过期、取消、金额变更和幂等如何处理。
- 退款与对账:是否提供 Pix 收款、退回/退款、日交易明细、结算文件和异常查询;订单、Pix 交易、退款和银行流水如何关联。
- 餐饮场景:多人支付、服务费/小费、订金抵扣、缺货部分退款、外卖取消是否支持,及其状态与资金处理规则。
- 税务与票据:支付凭证、收据、电子发票及税务义务是否分开处理,由当地税务资料和服务商书面确认。
6. 来源与证据边界
- Banco Central do Brasil — Pix(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 Pix 的官方支付方案和二维码/交易类型,不证明所有商户或 PSP 已开通。
- Banco Central do Brasil — Instant Payment System (SPI)(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机构间清算结算架构和终局性,不证明商户结算周期。
- Banco Central do Brasil — Pix and businesse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官方所述的实体与电商收款候选范围,不证明餐饮专属功能或某 PSP 的接口实现。
9.11 英国
1. 国家卡摘要与证据状态
- 适用范围:英国支付服务监管边界、账户到账型 Faster Payments 基础设施,以及餐饮 SaaS 在代收、预订或线上付款模式下的责任核验。
- 证据状态:已验证 FCA 对支付服务/商户收单的监管说明和 Pay.UK 的 FPS 基础设施资料。未验证英国餐饮支付偏好、费率、商户结算、具体开放银行/账户到账产品或任何 PSP 能力。
2.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FCA 说明,英国《Payment Services Regulations 2017》所列支付服务包括支付交易执行、卡支付、支付工具发行、商户收单、汇款、账户信息服务及支付发起服务;以经常性业务提供这些服务的主体通常需要申请相应授权或登记。来源:FCA — Payment Services Regulations 2017 and Electronic Money Regulations 2011(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FCA 特别提示,线上平台、撮合卖方与客户的业务或预订服务,若以自身名义先收顾客资金再转给卖方,可能属于支付服务;该页要求存在疑义时寻求独立法律或合规意见。来源:FCA — Consider if you provide payment service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Pay.UK 的公开原则文件将 Faster Payments System(FPS)描述为英国 24×7 实时支付系统,支持英国银行账户之间向企业、个人等付款;其标准资料另说明 FPS 相关规范可供技术和 API 设计参考。来源:Pay.UK — Faster Payments System Principle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Pay.UK — Accessing Standard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3.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已验证的责任提示:若餐饮 SaaS、服务商或预订平台代餐厅持有顾客订金、餐费或退款资金,不能仅按“软件服务”处理;应先核验 FCA 监管边界和实际合同/资金路径。
- FPS 是账户到账型候选支付基础设施。其基础设施资料不直接证明餐厅柜台、桌边支付、扫码点餐或预订订金可通过特定 PSP 接入,亦不证明商户资金结算安排。
- 待验证:餐厅的卡、钱包、账户到账、二维码、分单、小费、预授权、外卖和取消退款实践,以及服务费/附加费与票据规则。
4.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预订订金、外卖代收、平台代管资金等模式,应以“合同主体—顾客资金持有者—受益商户—退款责任方—监管判断”建模;不可只用订单归属代替资金归属。
- 对账户到账方式,平台应保留付款人确认、支付服务商状态、参考号、入账确认和退款/回款处理的分层状态;不得把客户提交银行付款立即等同订单已支付。
- 英国 PSP 配置需将授权/登记主体、商户收单与支付发起产品、适用渠道、通知/查询和对账文件作为独立可配置项。
5. 与服务商/PSP 的确认问题
- 是否存在平台或服务商先收后付、资金池、预订代收、外卖代收或退款代付;对应 FCA 监管分析、签约主体与资金保护安排是什么。
- 是否支持柜台、手持终端、自助机、桌码、支付链接、线上自取和预订订金;各渠道是卡、账户到账或其他产品。
- 对 FPS/账户到账候选方案,支付发起、付款确认、误付处理、退款、查询、通知、订单关联和结算报表如何实现。
- 对餐饮高频异常,重复支付、顾客取消、缺货、部分退款、拆账、小费与服务费分别如何处理并对账。
6. 来源与证据边界
- FCA — Payment Services Regulations 2017 and Electronic Money Regulations 2011(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监管定义和主体范围,不替代针对业务模式的法律意见。
- FCA — Consider if you provide payment service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平台/预订业务存在监管判断点,不直接判定本平台属于受监管主体。
- Pay.UK — Faster Payments System Principle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 FPS 的系统定位,不证明任一餐厅或 PSP 已连接。
9.12 德国
1. 国家卡摘要与证据状态
- 适用范围:德国零售支付基础设施、SEPA 技术标识与支付机构监管语境的初步核验。
- 证据状态:已验证德国联邦银行对零售支付系统、SEPA 清算和德国 IBAN 结构的官方说明;已验证 BaFin 资料对 ZAG 支付机构术语的引用。未验证餐厅受理偏好、girocard 受理、具体收单/钱包覆盖、费率、结算或税务票据。
2.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德国联邦银行说明,其 Retail Payment System(RPS)是处理非紧急付款的平台,包括 SEPA-Clearer;该清算服务处理欧元计价的境内和跨境转账、直接借记和卡支付。来源:Deutsche Bundesbank — RPS Retail Payment System(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德国联邦银行说明,SEPA 的支付处理遵循欧洲支付委员会的规则簿与实施指南,并以 ISO 20022 XML 报文为技术基础;德国 IBAN 为 22 位。来源:Deutsche Bundesbank — The technical standard in SEPA(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BaFin 的英文反洗钱解释文件将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表述为《Payment Services Supervision Act》(ZAG)所定义的机构。该资料仅支持术语与监管语境,不是对某候选 PSP 的许可确认。来源:BaFin — Anti-Money Laundering Act interpretation (English PDF)(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3.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以上一手资料不直接说明德国餐厅的支付偏好或特定卡网络/钱包受理。因此,柜台、桌边、自助机、桌码、预订订金、外卖和线上支付的实际方式及可用性均为待验证项。
- 对需要以银行账户收款、退款或结算的方案,德国 IBAN 长度及 SEPA 标识/报文要求应作为支付服务商和结算账户校验的输入,而不是前端自由文本假设。
- 不应从“RPS 处理卡支付”推导任意餐饮 POS 已支持某一支付方式,更不能据此推导费率或到账天数。
4.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结算账户模型需要支持 ISO 国家码校验、德国 22 位 IBAN 格式和按 PSP 返回的账户验证结果;不应仅使用本地账号字段。
- 银行转账、直接借记与卡支付必须保留不同的支付方式、渠道状态与对账参考;相同的 SEPA 基础设施并不意味着商户端支付确认语义相同。
- 候选 PSP 配置中应分开记录其受监管主体、收单产品、线上/线下接入、退款能力、账单/结算文件与数据处理地点。
5. 与服务商/PSP 的确认问题
- 具体合同主体在德国/EEA 的许可、护照或代理安排如何核验;谁是商户收单、支付发起、资金持有和退款责任主体。
- 柜台、桌边、自助机、线上自取和预订是否分别支持卡、账户到账、直接借记或其他方式;终端/SDK 和回调能力分别是什么。
- 商户结算账户是否必须使用何种验证/IBAN 格式;入账、退款、退回、拒付和对账参考号如何提供。
- 餐饮特有流程(多支付方式、拆账、小费、服务费、订金抵扣、部分退款)是否有合同与接口支持证据。
6. 来源与证据边界
- Deutsche Bundesbank — RPS Retail Payment System(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 RPS/SEPA-Clearer 所述处理范围,不证明商户端受理能力。
- Deutsche Bundesbank — The technical standard in SEPA(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 SEPA 技术基础及德国 IBAN 结构,不证明结算时效或接口可用性。
- BaFin — Anti-Money Laundering Act interpretation (English PDF)(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只支持 ZAG 相关术语语境;候选 PSP 许可必须通过适用登记/监管资料另行核验。
9.13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1. 国家卡摘要与证据状态
- 适用范围:阿联酋零售支付服务/卡组织监管类别,以及 Aani 即时支付在商户二维码收款中的公开范围。
- 证据状态:已验证 CBUAE 的零售支付服务和卡组织监管类别,以及由其子公司运营的 Aani 面向商户的公开说明。未验证餐饮门店的实际受理覆盖、特定收单方、旅游餐饮的多币种结算、费率或结算安排。
2.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CBUAE《Retail Payment Services and Card Schemes Regulation》说明,零售支付服务受许可框架约束;公开列示的类别包括支付账户发行、支付工具发行、商户收单、支付聚合、境内/跨境资金转移、支付代币、支付发起和账户信息服务,卡组织亦需取得许可。来源:CBUAE Rulebook — Retail Payment Services and Card Schemes Regulation(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Al Etihad Payments(AEP)说明,Aani 由其运营,AEP 是 CBUAE 子公司;Aani 通过持牌金融机构和 PSP 提供即时支付。其面向小商户/个体经营者的公开资料称,客户可以通过静态或动态二维码、Request to Pay 或商户标识完成付款。来源:Al Etihad Payments — Aani Help(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CBUAE 的公告说明 AEP 作为 CBUAE 子公司推出 Aani,且该平台由持牌金融机构和 PSP 面向市场提供。来源:CBUAE — Aani launch announcement(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3.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已验证的候选商户场景:Aani 官方资料已明确小商户/个体经营者的静态/动态二维码、Request to Pay 和商户标识付款。餐饮柜台或桌码可将这些列入候选方案,但是否适用于具体餐厅类型、法人和收单产品,仍须通过 PSP 和试点确认。
- CBUAE 的监管分类表明,商户收单与支付聚合是需要按许可/主体核验的服务类别;餐饮 SaaS、白标服务商若参与代收或聚合,不能仅凭技术集成判断其角色。
- 待验证:桌边终端、自助机、分单、小费、订金、外卖代收、退单退款、游客卡及多币种结算。
4.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支付方式目录需支持卡受理、即时支付二维码、Request to Pay 和其他 PSP 产品的独立启用;“Aani”不应被配置为全量门店默认方式。
- 二维码支付应保存商户标识、二维码类型、金额、支付请求、渠道结果、查询结果和订单关联;动态码有效期、金额可变性及重复付款处理由 PSP 文档确定。
- 平台需把“商户收单/支付聚合/技术服务商”作为不同责任角色记录,并在多租户白标下隔离合同主体、结算账户、门店和终端配置。
5. 与服务商/PSP 的确认问题
- 业务模式属于商户收单、支付聚合、支付发起或纯技术服务的哪一种;相关许可主体、代理/外包关系和客户合同如何安排。
- Aani 是否为目标餐饮法人、门店类型和收单产品开放;静态/动态二维码、Request to Pay、金额限制、通知、查询、退款/退回、对账与商户标识规则是什么。
- 柜台、桌边、自助机、桌码、线上自取、预订订金和外卖分别支持哪些方式;终端、SDK、H5、回调与主动查询证据如何提供。
- 结算币种、商户账户、手续费、结算周期、准备金、拒付与多币种游客支付均应取得目标合同、账单样例和终端/接口文件。
6. 来源与证据边界
- CBUAE Rulebook — Retail Payment Services and Card Schemes Regulation(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受监管服务类别与许可要求,不判定某平台或 PSP 的许可状态。
- Al Etihad Payments — Aani Help(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 Aani 官方声明的商户二维码/请求付款范围,不证明所有餐饮商户已可用。
- CBUAE — Aani launch announcement(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 AEP 与 CBUAE 的公开关系,不替代 PSP 签约和产品可用性验证。
9.14 沙特阿拉伯
1. 国家卡摘要与证据状态
- 适用范围:沙特支付服务监管、mada 的卡/POS 网络,以及 SARIE 即时转账系统的基础设施范围。
- 证据状态:已验证 SAMA 的支付服务法规、mada 和 SARIE 的官方说明。未验证餐饮业的具体支付偏好、特定终端/网关接入、手续费、结算天数、钱包覆盖、税务票据和外卖平台能力。
2.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SAMA 发布的《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f Payments and Payment Services Law》说明,其支付及支付服务法实施细则已生效;受该法和实施细则约束的 PSP 与支付系统运营者须遵守相应规定。来源:SAMA Rulebook —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f Payments and Payment Services Law(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SAMA 说明,mada 是其拥有的国家支付系统,通过 POS、ATM 和电商等渠道连接至中央支付系统;其 POS 服务用于商户/门店的电子支付,并可使用支持近场通信的 POS 设备。来源:SAMA — mada(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SAMA 说明,SARIE 是其拥有的国家支付系统之一,面向本地银行的低金额转账,支持以 IBAN 或替代标识进行全天候即时转账。来源:SAMA — SARIE(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3.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已验证的直接受理线索:mada 官方页面明确覆盖 POS 与电商渠道,因此餐饮柜台、桌边手持机和线上自取可将 mada 受理列为候选能力,并要求收单方提供目标终端/线上渠道的实际支持证据。
- SARIE 的官方资料证明即时账户转账基础设施及替代标识能力;它并不证明餐饮门店可将其作为实时收银支付方式,也不证明可处理订单退款或部分退款。
- 待验证:自助点餐、桌码、预订订金、拆账、小费、服务费、外卖代收、钱包及国际卡受理的具体产品与餐饮规则。
4.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应将 mada 的终端受理、线上受理及其他支付产品分开配置;每种渠道均需独立记录终端型号/认证、渠道交易号、回调、查询、退款、结算和对账文件。
- 对 SARIE 或其他账户到账候选方式,平台必须使用“付款指令/付款人确认—PSP 或银行状态—主动查询—订单履约”的闭环,不能因客户提供 IBAN 或替代标识即修改订单为已支付。
- 多品牌、多门店配置应隔离沙特商户主体、结算账户、终端、支付方式可见性、阿拉伯语/英语顾客文案及当地票据/税务集成,具体法定义务待另行核验。
5. 与服务商/PSP 的确认问题
- 合同与监管:各参与主体是否为 SAMA 监管的 PSP、支付系统运营者、代理或技术服务商;商户签约、资金持有、退款与投诉责任如何划分。
- mada:柜台、手持、桌边、自助机、线上自取、支付链接分别是否支持;NFC、终端管理、撤销/退款、查询、收据、对账和异常恢复如何实现。
- SARIE/账户到账:是否存在面向餐饮商户的收款产品;付款确认、客户取消、误付、退款/退回、订单引用、通知及结算报表规则是什么。
- 餐饮特有能力:分单、多人付款、小费、服务费、订金抵扣、缺货部分退款、外卖取消、跨门店/多品牌对账是否有合同和接口证据。
- 票据与税务:支付收据、税务票据、电子发票、退款税务处理及数据保存要求应由当地税务/合规资料另行核验。
6. 来源与证据边界
- SAMA Rulebook —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f Payments and Payment Services Law(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法规实施及受规制主体的一般遵从义务,不判定任何公司已获许可。
- SAMA — mada(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 mada 在 POS 与电商等渠道的官方范围,不证明所有终端、收单方或餐饮商户已接入。
- SAMA — SARIE(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证明即时转账系统及公开标识方式,不证明其为餐饮实时收银、退款或商户结算产品。
第 9 章合并交接(A 包)
- 合并位置:本文件接在
30-市场档案与外部确认.md的第 9.6 节之后,作为第 9.8—9.14 节;随后回到原第 10 章。 - 给第 10 章(餐饮服务商确认)的输入:七个市场均需确认首期门店业态、柜台/桌边/自助/桌码/线上/预订/外卖场景、商户主体、当地收款账户、设备部署和一线支持责任;巴西 Pix、阿联酋 Aani、沙特 mada 的公开基础设施资料可作为访谈起点,不可替代商户可用性证明。
- 给第 11 章(支付服务商确认)的输入:以本文件每国“确认问题”为最低访谈清单,取得合同主体、许可/登记、资金路径、费用附件、结算文件、终端/接口文档、异步通知与查询、退款/争议、账单与对账样例。
- 未解决的共性证据缺口:各市场的餐饮支付偏好与业态差异;特定 PSP、商户类别、终端与线上渠道的已开通能力;KYC、税务票据、服务费/小费、附加费规则;费率、结算周期、准备金、拒付和退款时效。以上均须在目标服务商、商户合同与试点中验证后,才可写入国家档案的“已验证”字段。
9.15 澳大利亚
国家卡摘要
- 适用范围:澳大利亚首期白标餐饮 SaaS 的支付档案起始卡,覆盖门店受理卡支付及非卡支付的配置与外部核验,不构成任一收单产品的上线承诺。
- 证据状态:支付卡附加费规则与卡网络监管信息已验证;特定餐饮业态、终端、在线支付、退款、结算与商户准入均待以候选服务商材料核验。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说明,其指定卡网络为 eftpos、Mastercard 和 Visa;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这些网络已实行通常禁止按持卡人支付方式另收卡支付附加费的规则。该限制针对“因使用卡而加收”的费用,不等同于周末、公共假期或服务费等与支付方式无关的收费。RBA:卡支付附加费取消常见问答(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RBA 同时说明,商户仍会发生收单服务成本,服务商可能分别收取终端租赁、交易处理或其他支付相关服务费用;这些服务费用与向顾客加收“卡支付附加费”是不同概念。 RBA:商户卡支付成本与附加费结论摘要(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RBA 的卡支付监管资料明确将指定信用、借记和预付卡系统,以及借记卡路由和卡号令牌化等列为监管关注范围。该资料不列明具体服务商或餐饮商户的产品资格。 RBA:卡支付监管资料(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对堂食收银台、桌边和自助点餐等需要受理卡的场景,产品应将“顾客支付方式”“菜单/订单服务费”“周末或节假日附加费”拆分建模;不得把任一金额项自动映射为卡支付附加费。
- 顾客可否使用特定卡网络、移动钱包、线上卡支付或账户到账户方式,以及这些方式可否用于预订订金、外卖、部分退款和小费,公开监管资料未按餐饮场景证明,均为待验证项。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国家层:配置 AUD、支付方式展示、顾客价目展示规则与支付费账单字段;“卡支付附加费”不得作为默认可启用功能。
- 商户/门店层:分别配置订单服务费、营业日相关收费、支付方式启用、终端与收单账户;保留支付方式、费用项目、原始渠道交易号和退款关联。
- 对接层:候选 PSP 必须用接口/终端文档验证 CP、CNP、终端小费、撤销、部分退款、异步结果查询和结算文件;不能由 RBA 规则推断。
与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的确认问题
- 合同与费用:商户接受卡支付的收单服务费、终端费及其他费用如何列示;报价是否将其与订单服务费、周末收费分开。
- 终端与场景:桌边、柜台、自助机和扫码/线上订单各支持哪些支付方式;失败、结果未知、重复支付如何查询和处置。
- 数据与对账:支付方式、终端流水、退款、手续费与商户结算单怎样关联;结算和银行到账是否为独立状态。
- 合规:候选方案对卡网络附加费规则的适用范围、例外及配置限制由签约 PSP 确认。
来源与证据边界
- 一手来源共 3 项:RBA(监管机构)卡支付附加费常见问答、RBA 结论摘要、RBA 卡支付监管资料,均见本卡“已验证”部分(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以上来源不证明任一 PSP 已接入、餐饮商户已获准受理、费用报价、结算时效、退款政策或具体终端能力。
9.16 日本
国家卡摘要
- 适用范围:日本餐饮门店线下受理、线上订单及储值/预付类方案的核验起点;本卡不将公开监管或卡网络资料外推为全国餐饮支付偏好。
- 证据状态:支付体系、资金移转及第三方预付支付工具监管边界已验证;二维码钱包的餐饮普及度、服务商覆盖、票据和结算安排待验证。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日本银行将支付结算系统定义为由设施、共同规则和协议构成的安排,并说明 BOJ-NET、Zengin System 等是日本支付结算体系的一部分;该资料属于体系说明,并非商户受理产品说明。 日本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概览(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日本金融厅(FSA)说明,非存款类机构从事资金移转业务须按《支付服务法》取得相应许可或登记;其公开说明也区分预付支付工具与资金移转服务。 FSA:金融科技支持台—支付服务与资金移转说明(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JCB 的官方商户材料公开说明 JCB Contactless 的受理标识及接触式/非接触式终端受理相关信息;该材料仅证明卡网络发布的商户受理说明存在。 JCB:JCB Contactless 商户服务(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堂食桌边、柜台和自助机若选择接触式或非接触式卡受理,应要求 PSP/收单方确认终端认证、受理品牌、交易结果回传、撤销和退款接口;JCB 的公开页面不证明任一终端或门店均已支持。
- 预付余额、礼品卡或第三方钱包若被用于餐饮消费,须先判断该安排是商户自有闭环工具还是可能落入第三方预付/资金移转监管边界;具体结构及责任为待验证项。
- 扫码点餐、预订订金、外卖线上支付及小费的常见做法没有在本卡一手资料中获得餐饮专属证据,均为待验证项。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国家层:配置 JPY、日文支付提示、支付方式与票据字段;将卡、资金移转、预付余额作为不同资金工具,不可统一标记为“已结算”。
- 品牌/商户层:保存实际收款主体、受理品牌、终端型号、预付计划主体与退款责任方;储值/礼品卡需独立记录余额、发行、核销和退款事件。
- 对接层:为终端交易和线上交易保留支付方式原始状态、授权/扣款语义、查询与回调证据;是否具备这些能力以目标 PSP 接口文档为准。
与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的确认问题
- 主体:餐饮商户、收单方、预付发行方、资金移转服务方分别是谁;是否存在需由当地持牌主体承担的职责。
- 终端:柜台、桌边、自助机是否支持目标卡品牌与非接触式受理;签购单、电子小票和退款凭证如何提供。
- 线上:桌码、预订和外卖的支付页/跳转/回调/查询机制,及支付成功但订单未更新的处置路径。
- 票据与资金:支付收据和税务票据如何分别生成;具体结算、退款与争议规则以合同、账单和试点核验。
来源与证据边界
- 一手来源共 3 项:日本银行(支付体系)、FSA(资金移转与预付支付工具监管说明)、JCB(网络商户材料),均见本卡“已验证”部分(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以上来源不证明某一二维码/钱包在餐饮业的市场占比,亦不证明候选 PSP、终端或线上渠道的可用性。
9.17 新加坡
国家卡摘要
- 适用范围:新加坡门店线下、统一二维码及本地转账相关餐饮支付方案的国家配置起点。
- 证据状态:支付服务监管框架、SGQR、FAST、PayNow 与统一 POS 终端的官方描述已验证;各商户的开户、受理范围、退款和结算安排待验证。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说明,《Payment Services Act 2019》对支付服务提供者实行许可与监管,并对支付系统进行监督。 MAS:Payment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MAS 的电子支付资料说明:SGQR 是可受理国内和国际支付方案、电子钱包及银行支付的通用二维码;FAST 是参与银行间的新元电子转账服务;PayNow 基于 FAST 的中央地址机制;UPOS 可在单一终端受理主要借记卡、信用卡及其非接触/手机形态。 MAS:E-Payment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对柜台、桌边和自助机,UPOS 是可供候选 PSP 验证的统一终端方向;对桌码点餐和预订页,SGQR、FAST/PayNow 可作为候选轨道。公开资料不证明每个餐饮商户、每一支付 App 或每一终端均可接入。
- 平台不得把扫描 SGQR、收到 PayNow 付款提示、订单标记已支付和商户完成结算混为同一状态;需由 PSP 定义查询、回调、撤销和退款证据。
- 外卖、订金、分账、小费、服务费与支付方式附加费的餐饮适用规则,本卡资料未作直接证明,均为待验证项。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国家层:配置 SGD、SGQR/卡/本地转账的支付方式展示、二维码载体、支付渠道原始交易号和状态来源。
- 门店层:将桌边终端、收银终端、桌码和线上订单的受理账户分别绑定,避免将一个商户标识默认复用到所有门店或白标租户。
- 对接层:接口须区分顾客可见成功、PSP 最终交易状态、退款结果、商户结算文件和银行到账;以候选 PSP 的 API、终端手册与结算样例验收。
与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的确认问题
- 许可与主体:签约、收款、结算和 KYC 各由谁负责,服务商是否仅提供软件/实施。
- QR 与终端:目标门店可受理的 SGQR 支付方案、UPOS/终端型号、桌码与自助机集成方式及离线兜底。
- 异常与退款:付款提示、异步回调、主动查询、顾客重复支付、撤销及原路退款的责任、接口和凭证。
- 财务与票据:手续费、结算、银行到账、税务票据和支付收据各自的文件与对账键。
来源与证据边界
- 一手来源共 2 项:MAS 支付监管页、MAS 电子支付基础设施页(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两项来源证明监管与基础设施说明,不证明单一 PSP 的商户产品、餐饮费率、结算周期、跨境能力或退款时效。
9.18 印度
国家卡摘要
- 适用范围:印度餐饮商户的 UPI 商户受理、二维码和线上支付集成的核验起点。
- 证据状态:RBI 对支付聚合相关监管文件的存在、NPCI 对 UPI 商户受理及接入模式的官方说明已验证;具体支付聚合商、商户准入、费率、结算和餐饮流程待验证。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RBI 的支付聚合跨境监管通知引用了其《Guidelines on Regulation of Payment Aggregators and Payment Gateways》;说明支付聚合/网关规则是 RBI 监管文件体系的一部分。 RBI:支付聚合跨境监管通知(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NPCI 的 UPI 商户常见问答说明:商户需与收单银行合作以启用 UPI;商户可采用 QR、Intent、应用内和 Collect 等接入模式;商户退款需按定义流程向银行提出。 NPCI:UPI 常见问答(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NPCI 发布的 UPI 商户生态循环说明,已对 QR 商户方案、Android Intent、虚拟地址相关 API 和商户入驻标准化提出要求。 NPCI:UPI 商户生态合规循环(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桌码点餐、柜台扫码和自助点餐可将 UPI QR 作为候选支付轨道;平台必须以收单方确认的商户二维码、支付单和查询结果认定支付状态,不能仅凭顾客出示的成功页面结单。
- 线上预订、外卖和支付链接可评估 Intent、应用内或 Collect 等模式,但具体可用性、超时、退款及风控由支付聚合商/收单银行书面确认。
- 堂食拆账、小费、服务费、预授权及离线支付的适用性没有在本卡资料中取得餐饮专属证明,均为待验证项。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国家层:配置 INR、UPI 支付方式、动态/静态 QR 属性、商户 UPI 标识、支付请求有效期和展示文案。
- 商户层:保存收单银行/聚合商、商户类别代码、收款账户及门店二维码归属;商户类别和开户责任不得由 SaaS 自行假定。
- 对接层:实现支付创建、回调验签、主动查询、退款请求/查询和重复支付拦截;金额、订单号、支付单号与 UPI 原始标识需可对账。
与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的确认问题
- 商户入驻:谁承担 KYC、商户类别、收单银行关系和 UPI 标识分配;连锁品牌与门店是否各自开户。
- 渠道:目标商户支持哪些 UPI 集成模式,桌码、收银台、自助机、H5 和外卖是否使用相同或不同产品。
- 异常:顾客支付后无回调、Collect 超时、重复扫码、部分退款、取消订单的查询与人工处理规则。
- 资金与合同:支付聚合商是否直接处理资金、结算文件和费用账单如何提供;不从 RBI/NPCI 公开资料推定。
来源与证据边界
- 一手来源共 3 项:RBI(监管通知)、NPCI UPI 常见问答、NPCI 商户生态循环(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这些资料不证明候选聚合商已获准服务某餐饮商户,也不证明具体付款方式、退款、结算或收费已适用于该商户合同。
9.19 印度尼西亚
国家卡摘要
- 适用范围:印度尼西亚餐饮门店二维码支付与其他数字支付渠道并行接入的国家档案起始卡。
- 证据状态:QRIS 的国家标准、参与方、商户开通流程和支付服务提供者(PJP)相关资料已验证;特定餐饮场景、服务商合同及资金安排待验证。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印度尼西亚银行(BI)说明,QRIS 是用于支付交易的国家二维码标准;提供二维码支付的支付服务提供者须使用 QRIS。其交易处理相关方包括 PJP、交换机构、标准制定机构及国家商户库管理方。 BI:QRI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BI 的 QRIS 商户说明显示,商户通过 QRIS PJP 注册、提交所需业务资料和文件,经验证后获得 Merchant ID 与 QRIS 码;该说明不等同于任意商户已获准接入。 BI:QRIS—成为商户(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BI 的零售支付渠道资料列出 QRIS 交易中的 PJP、交换机构、商户、聚合商和国家商户库管理方,并说明支付工具适用范围另受相应规章约束。 BI:零售支付渠道与服务(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柜台、桌边和桌码点餐可将 QRIS 作为候选二维码受理方式;对动态金额、静态码、顾客主扫、退款和交易状态回传,必须以目标 PJP 的产品/API 文档核验。
- 一张 QRIS 码可受理不同支付工具的国家标准属性,并不自动证明餐饮商户的所有品牌、门店、支付 App、线上订单或跨境顾客均可使用。
- 预订订金、外卖、混合支付、小费、服务费、终端卡支付及税务票据关联没有在本卡资料中取得餐饮专属证明,均为待验证项。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国家层:配置 IDR、QRIS 支付方式、Merchant ID、静态/动态二维码类型、二维码有效期、扫码结果与交易查询状态。
- 商户/门店层:Merchant ID、二维码、结算账户和 PJP 合同按实际主体与门店范围隔离;不得跨服务商或租户复用。
- 对接层:设计二维码创建/展示、支付通知、主动查询、撤销/退款、重复支付判定与结算文件导入;支付成功、商户结算和银行到账分别保存。
与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的确认问题
- 入驻:候选 PJP 要求的商户资料、主体、门店和 Merchant ID 分配方式;连锁商户的门店管理是否支持。
- 场景:柜台、桌边、桌码、自助机、外卖和预订是否支持 QRIS;二维码由谁展示、金额由谁生成、支付结果如何回写。
- 异常:网络中断、扫码成功但订单未更新、取消、缺货及部分退款的 API、人工操作与对账凭证。
- 合同与资金:费率、结算、留存、争议、服务等级和跨境受理以适用 PJP 合同及账单为准。
来源与证据边界
- 一手来源共 2 项:BI QRIS 说明(含商户开通说明)与 BI 零售支付渠道资料(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这些来源不证明特定 PJP、银行卡网络、电子钱包或餐饮 SaaS 已互联,亦不证明商户可按某一商业条件受理交易。
9.20 南非
国家卡摘要
- 适用范围:南非餐饮门店卡受理、账户到账户与快速支付轨道的初始核验卡。
- 证据状态:国家支付系统监管职责、第三方支付提供者监管范围及 PayShap 基础设施描述已验证;餐饮商户受理、终端、费用与资金安排待验证。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南非储备银行(SARB)说明其依法负责国家支付系统(NPS),并运行、监管、监督该体系;其说明将零售卡交易等支付流纳入 NPS 范围。 SARB:Payments and Settlement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SARB 的监管页说明,NPSD 监管范围包含支付系统、清算结算参与方、系统运营方、第三方支付提供者及电子货币提供者;法律基础包括 NPS Act。 SARB:NPS Regulation(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PayInc(支付清算基础设施运营方)公开说明,PayShap 是其面向南非的支付基础设施,并将其描述为现金替代方案;其页亦说明卡支付服务范围包括卡授权、POS、ATM 交换和结算。 PayInc:Our Reach(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柜台、桌边与自助点餐的卡受理可作为候选方案,但需要由收单方/终端服务商确认实际受理品牌、NFC、签购单、撤销、退款及终端部署;SARB 与 PayInc 页面不提供该商户级承诺。
- PayShap 可作为账户型或请求付款类方案的候选轨道;是否支持餐饮收银台、桌码、外卖、预订订金和退款,均为待验证项。
- 任何快速支付的顾客可见成功不应替代 POS 订单状态或商户结算状态;平台应保留支付方查询/通知证据并处理结果未知。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国家层:配置 ZAR、卡/账户支付方式、支付渠道来源、终端与 QR/请求付款标识;不预设某一轨道为所有商户默认。
- 商户/门店层:隔离收单合同、结算账户、终端和收款标识;支持柜台、移动桌边、自助机和线上订单分别启用。
- 对接层:候选 PSP 必须提供授权/支付、查询、通知、退款、对账与结算文件的明确证据;平台保存交易、终端、订单和结算批次关联。
与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的确认问题
- 主体与许可:实际收单/第三方支付提供者、终端提供者和结算主体分别是谁,所需授权或接入路径是什么。
- 场景与设备:餐厅桌边移动终端、柜台、自助机、线上支付和 PayShap/其他账户支付各自的支持边界。
- 异常:支付结果未知、终端断网、订单未回写、顾客重复支付、撤销和退款的查询及证据要求。
- 财务与票据:交易明细、服务费、退款、结算、银行流水和税务票据如何分开提供和对账。
来源与证据边界
- 一手来源共 3 项:SARB 支付结算页、SARB 监管页、PayInc 基础设施页(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PayInc 对自身服务的陈述属于运营方自述,不能替代商户合同或证明任一 PSP/餐饮门店的具体能力。
9.21 尼日利亚
国家卡摘要
- 适用范围:尼日利亚餐饮门店的账户型即时转账、卡、终端及二维码候选方案的初始核验卡。
- 证据状态:支付服务提供者类别与非银行商户收单监管框架、NIBSS Instant Payment(NIP)基础设施已验证;特定商户受理、网络可用性、终端与结算安排待验证。
已验证的支付与监管基础
- 尼日利亚中央银行(CBN)将卡/支付方案、移动货币运营商、交换与处理机构、支付解决方案服务提供者、支付终端服务提供者等列入其支付服务提供者分类与授权名单,并列出非银行商户收单、二维码、非接触式支付等相关框架。 CBN: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CBN 的《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Non-Bank Acquiring in Nigeria》说明,非银行商户收单属于受监管服务,并规定相关参与方的最低运营标准、权利和义务。 CBN:非银行商户收单监管框架(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NIBSS 说明,NIP 是基于账户号码的线上实时电子资金转账平台,交易消息从发起机构到接收机构即时传递,并提供名称查询、转账与交易状态查询等服务;NIP 的最终机构间结算机制与顾客账户可用资金状态须分开理解。 NIBSS:NIBSS Instant Payment(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餐饮支付场景含义
- 对柜台、桌边和扫码点餐,账户型转账可作为候选支付方式,但 POS 不得仅凭顾客转账截图确认已支付;必须使用候选 PSP/NIBSS 接入方提供的交易查询、通知和金额/收款方匹配证据。
- 卡、二维码、非接触式与支付终端均在 CBN 支付体系文件中有相应监管/参与者分类线索,但具体餐饮门店的受理产品、终端型号、网络兜底和退款路径均为待验证项。
- 预订订金、外卖代收、部分付款、现金混合支付、小费、服务费和税务票据的本地餐饮规则没有在本卡一手资料中取得直接证明,均为待验证项。
平台配置与集成影响
- 国家层:配置 NGN、账户转账/卡/二维码/现金等方式的独立记录、转账付款参考号、收款方账户校验结果、交易状态查询结果与人工复核状态。
- 门店层:收款账户、终端、二维码、商户主体和支付服务商绑定必须按品牌/门店隔离;资金进入账户的证据不自动代表订单、税务票据或日结已完成。
- 对接层:必须支持异步通知加主动查询、幂等处理、超时后的“结果未知”、重复支付识别、退款/人工退回记录和支付—订单—结算三方对账。
与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的确认问题
- 许可与合同:候选机构在 CBN 分类中的授权类别、非银行商户收单责任、商户 KYC、收款和结算主体分别为何。
- 转账流程:名称查询、付款参考号、交易状态查询、超时/失败/重复转账的确认规则,以及服务商客服责任。
- 终端与渠道:卡、POS、二维码、非接触式、桌码、线上链接和外卖渠道的实际产品支持、网络要求与故障兜底。
- 对账与票据:订单支付单、NIP/渠道交易标识、退款、结算文件、银行流水、手续费账单和税务票据的字段及责任边界。
来源与证据边界
- 一手来源共 3 项:CBN PSP 分类与框架页、CBN 非银行商户收单框架、NIBSS NIP 产品页(访问:2026 年 10 月 9 日)。
- CBN 授权名单仅证明所列机构/类别在其页面展示的范围,不证明具体合同、餐饮行业支持、交易成功率、费用、结算周期或网络可用性;NIBSS 页面也不替代接入机构的商户产品和 API 文件。
第 9 章合并交接
- 合并位置:将本文件置于
30-市场档案与外部确认.md第 9.6 节之后、原第 10 章之前;标题顺序为 9.15 澳大利亚至 9.21 尼日利亚。 - 向第 10 章交接:服务商访谈应逐国确认首期门店形态、商户主体、柜台/桌边/自助/桌码/线上范围、终端与网络条件、票据和一线支持责任。
- 向第 11 章交接:支付服务商对接应取得每国适用合同、授权/KYC、商户受理产品、终端/API、交易查询与回调、退款、对账、结算和费用材料。
- 向第 12、13 章交接:只有经合同、接口、账单、终端或试点证据确认的国家/服务商/品牌/门店字段才能成为配置和验收项;本文件的待验证项不得设为默认值。
第 10 章 与餐饮服务商的确认清单
10.1 会议目标与会前输入
本会议的目标不是让服务商“选择一个支付渠道”,而是确认服务商能否为目标商户持续承担销售、实施、运营、财务协作和一线支持责任。会议前应要求服务商提供目标市场、首期商户范围、典型门店流程和现有支付资料;无上述输入时,会议结论只能记为需求假设。
| 会议主题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会议输出物 |
|---|---|---|---|
| 市场与商业范围 | 目标国家/地区、首期品牌/门店数、业态、预计上线批次 | 服务商商务负责人 | 服务范围与优先级确认单 |
| 商户组织 | 品牌、法人、门店、收款账户和运营主体关系图 | 服务商运营/财务负责人 | 商户组织与隔离范围 |
| 门店流程 | 堂食、桌边、收银台、外带、自助、扫码、预订、外卖、退款的实际流程 | 门店运营负责人;至少一个样本门店 | 场景地图、例外流程 |
| 支付现状 | 当前支付方式、设备、合同、费率账单、主要投诉或失败问题 | 服务商支付负责人 | 现状差距清单 |
| 目标方案 | 首期必须、后续可选和明确非目标的能力边界 | 服务商决策人 | 范围基线与版本优先级 |
10.2 服务商经营与商户运营确认
| 确认问题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输出物 |
|---|---|---|---|
| 谁销售、签约并开通支付服务? | 商业流程、商户协议样本、职责说明 | 服务商商务负责人 | 商户入驻责任矩阵 |
| 谁采集和维护商户/KYC材料? | 开户流程、材料清单、补件与拒绝流程 | 服务商运营负责人 | KYC交接清单 |
| 支付合同、POS/SaaS合同与硬件合同是否由同一主体签署? | 合同主体图、合同样本或条款摘要 | 服务商法务/商务负责人 | 合同关系图 |
| 门店需要哪些支付场景? | 门店旅程、收银/桌边/自助/线上订单样本 | 服务商运营负责人 | 场景优先级与门店类型矩阵 |
| 是否涉及小费、服务费、拆账、混合支付、挂账、订金或储值? | 经营规则、菜单/账单/小票样本、财务规则 | 服务商运营 + 财务负责人 | 金额构成和显示规则 |
| 谁处理支付失败、重复支付、退款、拒付和终端故障的首响? | 客服SOP、升级路径、服务时间承诺 | 服务商客服负责人 | 事件责任矩阵 |
| 门店如何日结,谁处理差异? | 班次交接、日结表、对账职责说明 | 服务商财务/运营负责人 | 日结与差异处理流程 |
| 服务商是否需查看和操作门店支付数据? | 角色清单、权限申请、数据使用目的 | 服务商管理员 + 平台安全负责人 | 租户/品牌/门店权限矩阵 |
10.3 服务商商业、资金与数据责任确认
| 确认主题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输出物 |
|---|---|---|---|
| 费用承担和定价 | 服务费、硬件费、交易费的报价策略及由谁承担 | 服务商商务/财务负责人 | 商户报价边界;交附录 E |
| 分润或返佣 | 分润对象、计算口径、结算和争议处理规则 | 服务商商务负责人 + 支付服务商 | 分润责任说明;待合同核验 |
| 资金责任 | 退款、拒付、保证金、冻结和欠费发生时的责任主体 | 合同条款、风控规则、财务责任说明 | 资金风险责任矩阵 |
| 商户数据使用 | 服务商可访问的交易、结算、顾客和设备数据范围 | 数据处理约定、权限模型 | 数据访问清单 |
| 白标边界 | 品牌展示、支持入口、支付页面/小票标识、客户沟通主体 | 白标规范、品牌授权材料 | 白标展示和支持边界 |
| 上线与支持 | 试点门店、培训、设备安装、现场支持、回退责任 | 上线计划、支持SLA、人员名单 | 上线责任表 |
10.4 服务商会议的关闭条件
服务商会议结束时,至少应输出:
- 已签字或书面确认的首期市场、商户和门店范围;
- 按餐饮场景排序的支付需求,及每项需求的业务负责人;
- 服务商、商户、平台和支付服务商四方的初步责任矩阵;
- 支付服务商待确认问题清单,以及每项问题所需证据;
- 不能进入承诺或排期的开放项、风险和升级路径。
未取得合同主体、收款/结算主体、首期支付场景和一线支持责任时,不应对外承诺完整支付方案。
10.5 本章交接
- 向第 11 章移交:经服务商确认的场景优先级、商户组织、合同和资金责任假设、门店部署需求及待验证问题。
- 向第 12 章移交:服务商白标、租户隔离、权限和支持流程需求;仅经证实的差异可以进入配置设计。
- 向第 13 章移交:首期门店、角色、支持方和业务验收人名单,作为试点与上线组织输入。
第 11 章 与支付服务商的确认清单
11.1 对接原则
支付服务商会议应把每一项能力落到可验证材料:合同条款、费率附件、接口文档、终端材料、结算单、账单、测试记录或支持SLA。演示、销售口头承诺和通用宣传资料只能作为追问线索。
平台、服务商和支付服务商必须分别确认其在合同、资金、数据、设备、交易异常和客服中的责任。任何一方未确认的责任均应登记为开放项,不得由平台默认为己方承担或替对方承诺。
11.2 商业、主体与市场覆盖确认
| 确认问题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输出物 |
|---|---|---|---|
| 支持的市场、商户类型和产品范围是什么? | 适用范围说明、产品条款、合作方书面确认 | 支付服务商商务/法务负责人 | 市场适用边界 |
| 谁与商户签约、谁收款、谁向商户结算? | 合同主体图、商户协议、结算账户规则 | 支付服务商法务/财务负责人 | 合同与资金主体关系图 |
| KYC、风险审核、资料补件和账户冻结由谁执行? | 开户手册、审核SLA、风控流程 | 支付服务商运营/风控负责人 | 商户入驻和风控流程 |
| 是否支持白标、渠道商或服务商参与的商业模式? | 渠道协议、品牌展示规则、责任说明 | 支付服务商商务负责人 | 白标/渠道适用条件 |
| 该能力是否可按品牌、商户、门店或终端独立开通? | 产品配置说明、管理后台或接口材料 | 支付服务商产品负责人 | 开通粒度与权限要求 |
11.3 支付场景、终端与交易能力确认
| 确认问题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输出物 |
|---|---|---|---|
| 各餐饮场景可用哪些支付产品? | 产品矩阵、接口/终端文档、演示与测试记录 | 支付服务商产品/技术负责人 | 场景—支付方式矩阵 |
| 卡在场、卡不在场、二维码、钱包、转账或其他方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 适用条件、风险限制、交易流程材料 | 支付服务商产品/风控负责人 | 支付方式约束清单 |
| 是否支持撤销、全额/部分/多次退款、交易查询和争议处理? | 接口文档、操作手册、限制说明 | 支付服务商技术/运营负责人 | 退款与异常能力表 |
| 是否支持小费、服务费、分单、混合支付、订金、预授权或分账? | 产品条款、字段定义、结算规则 | 支付服务商产品/财务负责人 | 特殊餐饮场景能力结论 |
| 终端有哪些形态、采购模式和维护边界? | 终端型号清单、部署手册、维修和换机流程 | 支付服务商终端负责人 | 终端部署与支持清单 |
| 终端如何与 POS、自助机或桌边设备连接? | ECR/SDK/API 文档、网络要求、测试方案 | 支付服务商技术负责人 | 集成方式及前置条件;交第 8 章 |
11.4 费用、资金、结算与账单确认
| 确认问题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输出物 |
|---|---|---|---|
| 报价采用何种模型,IC++或其他模型如何定义? | 正式报价、费率附件、术语定义 | 支付服务商商务/财务负责人 | 费率定义和适用范围 |
| 除交易费外有哪些费用? | 费用清单、终端/平台/退款/争议/跨境/最低消费条款 | 支付服务商商务负责人 | 全费用清单 |
| 费用何时、以何种口径扣取? | 结算规则、账单样例、扣费字段说明 | 支付服务商财务负责人 | 毛额/净额和扣费时点说明 |
| 结算周期、截单、非工作日和打款失败如何处理? | 结算政策、结算单、失败打款处理SOP | 支付服务商财务/运营负责人 | 结算日历和异常流程 |
| 是否存在准备金、冻结、限额或负余额追偿? | 风控条款、资金规则、触发与解除条件 | 支付服务商风控/法务负责人 | 资金限制与责任清单 |
| 可提供哪些交易、费用、结算和银行核对材料? | 文件样例、下载方式、字段定义、可用频率 | 支付服务商财务/技术负责人 | 对账资料目录;交第 8、13 章 |
11.5 技术、数据、合规与支持确认
| 确认问题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输出物 |
|---|---|---|---|
| API、SDK、终端协议、回调和查询机制是什么? | 版本化技术文档、变更策略、测试环境资料 | 支付服务商技术负责人 | 技术对接包;交第 8 章 |
| 如何处理超时、结果未知、重复请求和回调失败? | 幂等/查询/重试说明、异常案例、测试用例 | 支付服务商技术/支持负责人 | 异常闭环和证据要求 |
| 哪些数据由哪一方处理、保存和访问? | 数据流图、DPA、安全说明、日志保留政策 | 支付服务商合规/安全负责人 | 数据责任矩阵 |
| 卡数据、令牌、终端密钥和设备管理的责任边界是什么? | 安全架构、认证或合规材料、设备管理说明 | 支付服务商安全/终端负责人 | 安全边界说明 |
| 有哪些本地合规或商户告知义务? | 适用监管材料、责任划分、更新通知机制 | 支付服务商法务/合规负责人 | 合规待办及确认边界 |
| 上线、故障、争议和紧急事件由谁支持? | SLA、服务时间、升级路径、联系人和事故报告模板 | 支付服务商支持负责人 | 支持与升级矩阵 |
11.6 支付服务商会议的关闭条件
在下列材料到位前,不应将“可接入”表述为“可上线”:
- 商户签约、收款、结算、费用承担和风险责任的主体关系已书面明确;
- 首期支付方式和餐饮场景的适用条件已有产品或技术证据;
- 费用报价、附加费用、结算规则和至少一份脱敏账单/结算单样例已取得;
- 退款、争议、结果未知、重复交易和终端故障的处理边界已确认;
- 接口、终端、数据和支持材料已移交第 8、13 章进行技术及验收核验。
11.7 本章交接
- 向第 8 章移交:版本化接口/终端/回调/查询/对账资料、技术前置条件及异常处理承诺,供系统集成验证。
- 向第 12 章移交:支付方式、开户主体、结算、费用展示、白标、权限和数据隔离的可配置字段及适用条件。
- 向第 13 章移交:必须在测试、试点和上线后取得的终端交易、退款、结算、账单、银行入账和支持SLA证据。
- 向附录 D、E、J 移交:供应商评估条目、账单字段和未闭合的风险/决策事项。
附录 D:支付服务商能力评估表
| 评估维度 | 核验项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结论/状态 | 影响与下一步 |
|---|---|---|---|---|---|
| 市场与主体 | 适用市场、商户类型、合同/收款/结算主体 | 合同、适用范围说明 | 支付服务商法务/商务 | 待填写 | |
| 餐饮场景 | 堂食、桌边、收银、自助、扫码、预订、外卖、退款的适用性 | 产品矩阵、试点记录 | 支付服务商产品负责人 | 待填写 | |
| 支付方式 | 可用方式、CP/CNP条件、终端或在线流程 | 技术/产品文档 | 支付服务商产品/技术负责人 | 待填写 | |
| 资金与结算 | 毛额/净额、扣费、结算、资金限制 | 结算规则、结算单样例 | 支付服务商财务负责人 | 待填写 | |
| 费用 | 报价模型、IC++定义、附加费用、账单透明度 | 报价和账单样例 | 支付服务商商务/财务负责人 | 待填写 | |
| 退款与争议 | 撤销、退款、部分退款、争议证据与责任 | 手册、接口、规则 | 支付服务商运营/风控负责人 | 待填写 | |
| 终端与设备 | 终端、连接方式、换机、维护、打印 | 终端手册、服务条款 | 支付服务商终端负责人 | 待填写 | |
| 技术集成 | API/SDK、回调、查询、幂等、沙箱、版本管理 | 版本化技术包 | 支付服务商技术负责人 | 待填写 | |
| 数据与安全 | 数据角色、日志、卡数据/令牌、设备安全 | DPA、安全材料 | 支付服务商安全/合规负责人 | 待填写 | |
| 运营支持 | KYC、上线、客服、故障、SLA、升级 | SLA、支持流程 | 支付服务商运营/支持负责人 | 待填写 | |
| 多租户与白标 | 服务商/品牌/门店隔离、展示、权限、报表 | 渠道条款、产品说明 | 支付服务商商务/产品负责人 | 待填写 | |
| 商业可行性 | 首期成本、扩展成本、退出/迁移条件 | 商务条款、成本测算 | 平台 + 服务商商务负责人 | 待填写 |
决策规则建议:任何涉及合同主体、资金结算、数据责任或安全边界的“待验证/不适用”,均为阻断项;其他能力缺口可由项目负责人明确是否降级、替代或延后。
附录 E:商户费用账单拆解模板
E.1 基础信息
| 字段 | 填写内容 | 证据 |
|---|---|---|
| 结算主体/商户主体 | 合同、结算账户材料 | |
| 服务商、支付产品、适用门店 | 合同或开通记录 | |
| 对账周期、交易币种、结算币种 | 结算规则、账单 | |
| 账单/结算单编号与版本 | 原始文件 | |
| 总交易笔数、总支付金额、退款金额 | 交易明细、账单 | |
| 本次核对结论及差异责任人 | 对账记录 |
E.2 交易费用拆解
| 费用类别 | 合同定义/计费口径 | 账单金额 | 关联交易或汇总维度 | 由谁承担 | 需核对证据 | 差异处理 |
|---|---|---|---|---|---|---|
| 交换费或等效基础成本 | 卡种/交易类型/地区等 | 费率附件、账单明细 | ||||
| 卡组织/网络费用或等效网络成本 | 交易或汇总维度 | 费率附件、账单明细 | ||||
| 收单/处理方加价 | 交易额、笔数或套餐 | 报价、账单明细 | ||||
| 单笔固定费 | 支付/退款等交易笔数 | 合同、账单 | ||||
| 退款相关费用 | 退款单号/退款笔数 | 退款规则、账单 | ||||
| 争议/拒付费用 | 争议单号 | 争议通知、账单 | ||||
| 终端/设备费用 | 终端编号、门店、期间 | 设备合同、账单 | ||||
| 平台/网关/月费/最低消费 | 期间或账户 | 服务合同、账单 | ||||
| 跨境、货币转换或其他附加费 | 交易/结算批次 | 费率条款、账单 | ||||
| 税费 | 发票/账单项目 | 税务发票、账单 |
E.3 从交易到银行入账的核对
| 核对层级 | 应比较对象 | 关键标识 | 结论 | 责任方 |
|---|---|---|---|---|
| 订单—支付 | 订单应付金额与支付、优惠、税费、服务费、小费、退款 | 订单号、支付单号、退款单号 | 门店/平台 | |
| 支付—结算 | 已支付交易与结算批次、扣费、退款、争议 | 渠道交易号、结算批次号 | 支付服务商/平台 | |
| 结算—银行 | 应结算净额与实际银行入账 | 打款编号、银行流水号 | 商户财务/支付服务商 | |
| 账单—合同 | 实际费用与合同费率、最低消费、设备和附加条款 | 合同版本、账单项目 | 商户/服务商商务 |
附录 G:国家支付档案空白模板
G.1 档案标识
| 字段 | 内容 |
|---|---|
| 档案编号/版本 | |
| 市场与适用区域 | |
| 服务商/白标品牌 | |
| 支付服务商与产品 | |
| 商户主体/业态/门店范围 | |
| 档案负责人/审核人 | |
| 当前证据状态 | |
| 生效条件/复核触发条件 |
G.2 市场与经营场景
| 维度 | 已确认内容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状态 |
|---|---|---|---|---|
| 币种、语言、时区与金额显示 | ||||
| 堂食/桌边/收银/外带/自助 | ||||
| 扫码点餐、线上点餐、预订订金 | ||||
| 外卖、自营配送、到付 | ||||
| 储值、礼品卡、营销抵扣 | ||||
| 退款、部分退款、争议 | ||||
| 小费、服务费、税费、票据 |
G.3 合同、资金与费用
| 维度 | 已确认内容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状态 |
|---|---|---|---|---|
| 合同、收款、结算及账户主体 | ||||
| KYC、风险审核、账户冻结 | ||||
| 资金流、毛额/净额、扣费时点 | ||||
| 结算规则、截单、打款失败 | ||||
| 费率模型及所有附加费用 | ||||
| 退款、拒付、保证金和负余额责任 |
G.4 支付能力、设备与数据
| 维度 | 已确认内容 | 需获得的证据 | 责任方 | 状态 |
|---|---|---|---|---|
| 支付方式与适用条件 | ||||
| 终端、POS/ECR、自助机、扫码集成 | ||||
| 交易查询、退款、异常处理 | ||||
| 对账、账单、结算单和银行流水 | ||||
| 数据访问、存储、审计与安全边界 | ||||
| 票据、税费、发票和本地合规待办 |
G.5 平台与服务商配置影响
| 配置层级 | 待配置项 | 依赖证据/前置条件 | 责任方 | 验证信号 |
|---|---|---|---|---|
| 平台标准能力 | 平台产品负责人 | |||
| 国家/地区配置 | 平台产品 + 合规负责人 | |||
| 服务商白标配置 | 服务商管理员 | |||
| 品牌/商户配置 | 商户管理员 | |||
| 门店/终端配置 | 门店实施负责人 |
附录 J:风险、待验证事项与决策记录模板
J.1 风险与待验证事项台账
| 编号 | 类型 | 事项描述 | 影响范围 | 当前证据与状态 | 所需证据 | 责任方 | 截止条件/升级路径 | 关闭结论 |
|---|---|---|---|---|---|---|---|---|
| 市场/合同/资金/费用/终端/技术/数据/合规/运营 | 国家、服务商、品牌、门店、场景 | 合同、接口、账单、结算单、测试或监管材料 |
J.2 决策记录
| 决策编号 | 决策事项 | 已确认事实与证据 | 决策内容 | 适用范围 | 责任主体 | 生效条件 | 受影响产物 | 复核触发条件 |
|---|---|---|---|---|---|---|---|---|
| 国家/服务商/品牌/门店 | 档案、合同、配置、接口、验收、培训等 |
J.3 变更同步提醒
当国家档案、支付合同、费用、结算、终端、数据责任或上线范围发生变化时,使用以下格式,先完成影响分析再更新产物: